1.肝(胆)病
(1)肝(胆)本经病
分别选用前述肝(胆)病治法。例如:肝热用清肝法,肝旺用平肝法等。
(2)继发于其他器官疾病之后
①脾病及肝,重点在治脾。例如:脾胃虚寒吐泻,继发痉挛拘急,用温脾法,吐泻止则痉挛拘急自然缓解。
②肾病及肝,重点在治肾。例如:肾阴不足而致眩晕、失眠,用滋肾法,肾阴复则眩晕、失眠自然痊愈。
③心病及肝,重点在治心。例如:由高热而致抽搐,用清心法,心热清则抽搐自然缓解。
④肺病及肝,重点在治肺。例如:由肺热咳喘而致之不寐,用清肺法,肺热清而睡眠自安。
2.脾(胃)病
(1)脾(胃)本经病
分别选用前述脾(胃)病治疗方法:例如:脾虚用健脾法;胃寒用温胃法等。
(2)继发于其他器官疾病之后
①肝病及脾,重点在治肝。例如:肝旺乘脾而致腹胀、胃疼,用疏肝法,肝气得疏,胃脘胀痛自然缓解。
②肾病及脾,重点在治肾。例如:肾寒水肿或癃闭而致之呕吐恶心,用温肾利水或降火通淋法,小便利则呕恶自消。
③心病及脾,重点在治心。例如:心虚心跳继发呕恶,用补心法,心慌、心悸止则呕恶自亦好转。
④肺病及脾,重点在治肺。例如:肺热剧烈咳嗽而继发呕吐恶心,用清肺法,咳嗽止则呕恶自然消失。
3.肾(膀胱)病
(1)肾(膀胱)本经病
分别选用前述肾(膀胱)病治疗方法:例如:房劳伤肾,阳痿、遗精,用温肾壮阳法或温肾固精法;肾阴不足,相火妄动而致遗精、早泄,用滋肾降火法等。
(2)继发于其他器官疾病之后
①肝病及肾,重点在治肝。例如:由于肝风内动,惊痫抽搐而致小便失禁,用平肝息风法,惊痫抽搐止,则小便自然恢复正常。
②脾病及肾,重点在治脾。例如:由于脾虚而致之小便不利、肢肿腹大,用温脾法、健脾法,脾气复则自然尿利肿消。
③心病及肾,重点在治心。例如:由于心气不足,心悸气短而继发之浮肿尿少,用温心、补心法,心气复则小便自利。
④肺病及肾,重点在治肺。例如:由于咳嗽而引起小便失禁,用治肺止咳法,咳嗽止则小便自然正常。
4.心(小肠)病
(1)心(小肠)本经病
分别选用上述心(小肠)病治疗方法。例如:心热神昏谵语,用清心开窍法;心虚心悸怔忡,用补心镇心法等。
(2)继发于其他器官疾病之后
①肝病及心,重点在治肝。例如:由于肝旺而致失眠,继发心跳气短,首在平肝养肝。肝气平则睡眠好,而心跳气短可自止。
②病及心,重点在治脾。例如:由于脾虚纳少而致之少血、出血、心悸、气短等血虚证,首在补脾、健脾,脾气复,纳食增,运化调,则自然达到补血目的,心悸、气短等症自然改善。
③肾病及心,重点在治肾。例如:由于肾寒小便不利而致水气凌心以致心跳气短,首在温肾利水,小便利则心跳气短自然消失。
④肺病及心,重点在治肺。例如:由于长期咳嗽而致之心慌心跳、咳血,则首在治肺,肺病已则心病自然亦相应缓解。
5.肺(大肠)病
(1)肺(大肠)本经病
重点在治本经,分别选用上述肺(大肠)病治疗方法治疗。例如:肺热咳喘用清肺法;肺寒咳喘用温肺法;痰涎壅盛用祛痰法等。
(2)继发于其他器官疾病之后
①肝病及肺,重点在治肝。例如:由于肝风惊痫抽搐而引起之痰涎壅盛,首在平肝息风,肝平风息,惊痫抽搐停止,则痰涎涌盛现象自然消失。
②脾病及肺,重点在治脾。例如:由脾虚运化不行水湿停聚而致之痰饮咳喘,首在温脾、补脾,脾气复运化行则痰喘自然缓解。
③肾病及肺,重点在治肾。例如:由于肾气不足,水留膀胱,小便不利水邪犯肺而致之咳喘,首在温肾利水,小水利则咳喘自止。
④心病及肺,重点在治心。例如:由于心气不足而致之咳逆倚息不得卧,首在补心,心气复则咳喘自然消失。
以上所述,即治病求本,亦即重点治原发病。但治病求本不等于完全不治标,实际上常常要本标兼治。例如肝病及脾,临床治疗上是疏肝助脾或疏肝和胃同用,但重点在疏肝,例如逍遥散或四逆散的应用;脾病及肝,临床上常常是助脾补肝或和胃疏肝同用,但重点在助脾,例如香砂六君子汤或归芍六君子汤的应用均其例证,余可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