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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48条

陈修园
陈修园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注】二阳并病,缘太阳初得病时,当发其汗,汗先出不通彻,因转属阳明,故谓之并病。

夫既属阳明,则水谷之汗相续不绝,肌表中进自见其微汗出,若果不恶寒,则太阳之证已罢,可以议下矣。

若太阳恶寒之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治之逆。必须发汗,为治之顺。如此当知有小发汗、更发汗二法。可小发汗,为偏于阳明在经之证。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即面色有热色之象,为阳明之气怫郁在表,当以小发汗之剂解之;解之而不尽者,仍以药气熏之,中病则已。

若太阳经气俱病之重证发汗不彻,不足言,仅为阳气怫郁不得越。缘前此当发太阳之汗而不汗,热邪无从外出,其人内扰不安而烦躁,此烦躁由于不汗所致,与大青龙证之烦躁同例。

邪无定位,不知痛处,腹中、四肢皆阳明之所主,太阳之病邪并之,或乍在腹中,或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定位,呼出为阳,吸入为阴,阳阴之气不相交,故其人短气,然其人所以短气者,但坐,以汗出不彻以致阴阳之气不交,出入不利故也,更发其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滞涩不流利,故知其汗液不通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病并于阳明也。

庞安常拟补麻黄汤,喻嘉言拟桂枝加葛根汤。二方俱隔靴搔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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