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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厥阴病脉证篇

陈修园
陈修园

《内经》云:厥阴之上,风气主之,中见少阳。是厥阴以风为本,以阴寒为标,而火热在中也。至厥阴而阴已极,故不从标本,从于中见。厥阴气之为病,中见少阳之热化,则消渴。厥阴肝木在下,厥阴心包在上,风木之气从下而上,合心包,风火相击,则气上撞心,心中疼热。火能消物,故饥;胃受木克,故虽饥而不欲食。蛔感风木之气而生,蛔闻食臭则上于膈,故食则吐蛔。厥阴之标阴在下,阴在下而反下之。在阴无阳,故利不止。

此言厥阴自得之病,乃厥阴病之提纲也。

厥阴风木主气,厥阴中风,同气相感也。风为阳病,浮为阳脉。今脉微浮,以阳病而得阳脉,故为欲愈;若不浮,不得阳脉也,故为未愈。

[述]此主厥阴中风有欲愈之脉,有未愈之脉也。三阳经中风有中风形证,伤寒有伤寒形证。三阳中惟太阴篇有中风四肢烦疼,太阴伤寒手中自温二证;而少阴、厥阴,但有中风之脉,而无中风之证。盖二经受病,邪入已深,风寒形证,更无分别,但阴经之脉当沉细,今反浮者,以风为阳邪,元气复而邪将散,故脉见微浮也,浮则欲愈矣。若脉不浮,是邪深入不能外散,故为未愈。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何也?少阳旺于寅卯,从丑至卯,阴尽而阳生也。解于此时者,中见少阳之化也。

此言厥阴病癒之时也。

厥阴病,阴之极也。若渴欲饮水者,得中见之化也。得中之病,即从中治,宜少少与之愈。若多与,入于太阴而变证矣。

此言木火亢盛,得水济之,则阴阳气和而病自愈。男元犀按:水为天一之真,以水济火,贵乎得当。此曰欲饮水者,与消渴引饮有重轻也。

[述]厥阴篇自提纲后止此三节提出厥阴病,其馀则曰伤寒,曰病,曰减除,曰下利,而不明言厥阴病者,以厥阴从中治,而不从标本也。

手冷至肘,足冷至膝为四逆。手冷至腕、足冷至踝为厥。凡诸四逆厥者,多属阳气大虚,寒邪直入之证,而热深者,亦间有之。虚寒厥逆,其不可下固不待言,即热深致厥,热盛于内,内守之真阴被烁几亡,不堪再下以竭之。吾为之大申其戒曰:此皆不可下之。推而言之,凡阴虚阳虚之家,即不厥逆,其不可下也亦然。

[述]此起下文诸节厥逆之意。

阴阳寒热原有互换之理。厥阴伤寒,先得厥阴之标阴则厥,后得少阳中见之热化则发热。即得热化,则向之厥时而利者,必于热时自止。医者治之得法,从此厥不再作,而利亦不再下矣。否则,复得标阴之气,仍如前之见厥复利,迴圈不已,而病势日加矣。

此言阴阳寒热互换之理也。

然而寒热胜复,视乎胃气。厥阴伤寒始得时,即得少阳中见之热化,故发热。既至于六日,一经已过,复作再经,不得少阳中见之化,其厥反至于九日之久。厥而即利,前详其义,兹不复赘。大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何以谓之除中?以其除去中气,求救于食,如灯将灭而复明之象也。当以索饼试之,索饼为肝之穀,能胜胃土。今食以索饼,而不暴然发热者,知胃气尚在,故能任所胜之谷气而相安,此可以必其热来而厥回利愈。夫厥阴之厥,最喜热来,诚恐暴然之热一业,不久即出而复出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乃中见之热化犹存,即一阳之生气有主,期之旦日寅卯、夜半子丑而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今复续补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以热与厥期无太过,不及而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若再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中见太过,少阳热气有馀,逆于肉里必发痈脓也。

此论寒热胜复之理,而归重于胃气也。

弟宾有按:索饼,素饼也。不入荤腥,故名素。夜半阳生,旦日阳长,阳进而阴退也。

[述]此节大意,谓发热则厥利止,热去则复厥利。故厥阴发热,非即愈候。厥利转为发热,乃属愈期耳。是以厥转为热,夜半可愈。热久不罢,必发痈脓。可知仲景不是要其有热,要其发热而厥利止,厥利止而热亦随罢,方为顺候。何注家不达此旨,强为注释,以致厥阴篇中,无数圣训反成无数疑窦耶!

前言脉数为热,便知脉迟为寒。伤寒脉迟,六七日,正藉此阴尽出阳之期,得阳之气而要望其阳复也。医者不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则惟阴无阳矣。盖厥阴为阴之尽,当以得阳为主,忌见迟脉,而反见之。脉迟为里寒,与黄芩汤复除其外热,则内外皆寒。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谓中气已除而外去,必死,由此观之,伤寒以胃气为本之旨愈明矣。

[述]此承上文脉数而推及脉迟,反复以明其义。

厥阴伤寒先病标阴之气而厥,后得中见之化而发热。既得热化,其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阴液泄于外,而火热炎于上也。《内经》云:一阴一阳结,谓之喉痹。一阴者,厥阴也;一阳者,少阳也。病厥阴而热化太过,其喉为痹。所以然者,以下利不当有汗,有汗则阳热反从汗而上升也。最妙是发热之时,阳守中而无汗,则热与厥应,而利必自止;若厥止而热与利不止,是阳热陷下必便脓血。夫既下陷而为便脓血者,则阳热不复上升,而其喉不痹。上下经气之相通如此。

[述]此言热化太过,随其经气之上下面为病也。

厥阴伤寒,若一二日未愈,过于三日之少阳,则从阳而交于阴矣。至四五日未愈,过于六日之厥阴,则又从阴而复于阳矣。阴阳不可见,见之于厥热二证。在阴而厥者,在阳必发热,以此知其前与后之由。四五日之前,遇不见得热者,一二日之后,遇阴必厥,以此知其深与微之病。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此阴阳往复之理也。厥之治法应下之,以和阴阳之气,而反发汗者,必火热上炎,口伤烂赤,以厥阴之脉循颊里、环唇内故也。

此一节遥承上节“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恐人泥其说而执一不通也。注家谓单指厥而言,非是。

按:前云不可下者,指承气等方而言也;此云阔大下之,指热证轻有四逆散,重有白虎汤,寒证有乌梅丸是也。

沉尧封云:此正邪分争,一大往来寒热病也。厥深热亦深,厥微热亦微,犹言寒重则发热亦重,寒轻则发热亦轻,论其常理也。其有不然者,可以决病之进退矣。故下文即论厥少热多、厥多热少,不知注伤寒者,皆以“热”字作“伏热”解,遂令厥阴病有热无寒矣。不思乌梅丸是厥阴主方,如果有热无寒,何以方中任用姜、附、桂、辛、椒大辛热耶?盖厥阴为三阴之尽,病及此者,必阴阳错杂。况厥阴肝木于卦为震,一阳居二阴之下,是其本象。病则阳泛于上,阴伏于下,而下寒上热之证作矣。其病脏寒,蛔上入膈,是下寒之证据也;消渴,心中疼热,是上热之证据也。况厥者逆也,下气逆上,即是孤阳上泛,其病多升少降。凡吐蛔、气上撞也,皆是过升之病,治宜下降其逆上之阳,取《内经》高者抑之之义。其下之之法,非必硝、黄攻克实热方为下剂,即乌梅丸一方已具。方中无论黄连、乌梅、黄柏,苦酸。咸纯阴为下降,即附子直达命门,亦莫非下降药也。下之而阳伏于下,则阴阳之气顺,而厥可愈矣。倘误认为外寒所束,而反发其汗,则心中疼热之阳心升于上,而口伤烂赤矣。

阴阳偏则病,而平则愈。厥阴伤寒病,其标阴在下,故厥五日;热化在中,故热亦五日。盖以五日足一侯之数也。设六日,过五日一侯之数,当复厥,不厥者,中见之化胜,不复见标阴之象也,故自愈。然或至于六日而仍厥,而其厥之罢终不过于五日,而以发热五日较之,亦见其平,故知其不药而自愈。

[述]此言厥热相应,阴阳平,当自愈也。

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十指,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十指。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中逆冷是也。

此申明上文致厥之由,并起下文诸厥之病,承上接下之词也。

按:陈平伯云:本条推原所以致厥之故,不专指寒厥言也。看用“凡”字冠首,则知不独言三阴之厥,并该寒热二厥在内矣。盖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阴阳之气相贯,如环无端。若寒厥则阳不与阴相顺接,热厥则阴不与阳相顺接也。或曰:阴不与阳相顺接,当四肢烦热,何反逆冷也?而不知热邪深入,阳气壅遏于里,不能外达于四肢,亦为厥冷岂非阴与阳不相顺接之谓乎?仲景立言之妙如此。

受业周易图按:阴阳者,厥阴、少阳也。厥阴统诸阴之极,少阳总诸阳之始,一行阴道而接于阳,一行阳道而接于了有阴。阴阳相贯,如环无端,此顺接也;否则,阴阳之气不交,则为厥矣!

厥有相似者,必须细辨,吐蛔尤其显然者也。而躁而不烦与烦而不躁,为少阴、厥阴之真面目,亦生证。死证之大关头。伤寒病,脉微为少阴之本脉,而厥为少阴之阴证,至再复于太阳之七日、阳明之八日,不得阳热之化,不特手足厥冷,而周身之肤亦冷。其人躁动而无暂安时者,孤阳外脱,而阴亦不能为之守也。此为少阴之脏真将绝,而厥非为厥阴之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以吐蛔为厥阴主证之大眼目也。今病者不躁在、而静,静中而复有时发烦,与无暂安时者不同,此为脏寒,蛔不安而上入于膈,故因蛔之上膈而烦,又囚蛔之下膈,须臾而烦复止,得食而呕,即所谓饥不能食是也。又烦者,即所谓气上撞也,心中热是也。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即所谓食则吐蛔是也。厥阴为风木之脏,虫从风生,故凡厥阴之变证不一,无论见虫不见虫,辨其气化,不拘其形迹,皆可约其旨为蛔厥者,统以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何也?以厥阴证非厥见利,此方不特可以治厥,而并可以治利。凡阴阳不相顺接,厥而下利之证,亦不能舍此而求方。

此借少阴之脏厥,托出厥阴之蛔减除,是明托法。节末补出“又主久利”四字,言外见本经厥,利相因,取乌梅丸为主,分之为蛔厥全证之专方,合之为厥阴各证之总方。以“主久利”而托出厥阴之全体,是暗托法。作文有借宾定主之廖,余请与儒医说此腐话。

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十六两    当归四两    附子六两(炮去皮)    蜀椒四两(出汗)    桂枝六两(去皮)    人参六两    黄柏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纳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厥阴不特藉少阳之热化,而尤藉少阳、少阴之枢转。厥阴伤寒,微从少阳之热化则热少,微现厥阴之标阴则厥微。惟其热少厥微,故手足不厥冷,而止见指头带寒。少阳主阳之枢,少阴主阴之枢,阴阳枢转不出,故默默不欲食。少阳主烦,厥阴主躁,阴阳不能以骤交,故俟数日,若小便利、色白者,枢转利,而三焦之决渎得气,此热从水道之下行而除也。然病以胃气为本,故必以食验之。其人欲得食,胃气和,其病为愈;若厥而呕,少阴枢转不出也,胸胁烦满者,少阳枢转不出也。阴阳并逆,不得外出,内伤阴络,其后必便血。《内经》云:阴络伤则便血是也。

以上俱言厥阴藉少阳之热化,而此言热化之外又藉其枢转,且又藉阳枢挟阴枢而俱转也。

热邪内陷,既为便血证矣。而寒邪内陷,其证若何?病者手足厥冷,厥阴乏中见之化,而标阴之为病重矣。胸在上而主阳,腹在下而主阴。今阴邪各从其类,不结于上,故言我不结胸,结于下故小便满,以手按之而痛者,以厥阴之脉过阴器抵少腹,此冷结在小腹内之膀胱关元也。

[述]上节热邪枢转不出,逆于阴络而便脓血;此节寒邪枢转不出,逆于膀胱关元而为冷结也。

脐下四寸为中极,三寸为关元。少阳之气出于中极,循关元而上。

厥阴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即厥与热之日数比较,厥少热多者,为阳气进而阴气退,其病势当易愈;若四日至七日,寒去而热不除者,阳气太过,阴血受伤,其后必便脓血。

此节言阴阳胜负可以日数之多寡验之也。

厥阴病多有便血者,以厥阴主包络而主血也。

[述]张注:《内经》云: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热病,热虽盛不死,是伤寒以热为贵也。然热不及者病,太过者亦病。故此二节论寒热之多少,以明不可太过与不及也。

厥阴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势为进,即其厥与热之日数比较,寒之数多,而热之数少,阴气盛而阳气退,故其病势为进也。

上节言热胜于厥而伤阴,此节言厥胜于热而伤阳也。

陈平伯云:上条以热多而病癒,本条以厥多而病进。注家皆以热多正胜、厥多邪胜立论,大失仲景本旨。如果热多为正胜,当幸其热之常在,以见正之常胜,何至有过热便脓血之变?且两条所言之厥,皆因热深,非由寒胜。发热与厥总是邪热为祸,有何正胜、邪胜之可言?乃仲景以热多为病癒,厥多为病进者,是论病机之进退,以厥为热邪向内,热为热邪向外。凡外来客热向外为退,向内为进也。故热多为病邪向愈之机,不是病邪便愈之候。所以纵有便脓血之患,而热逼营阴,与热深厥逆者,仍有轻重。若是厥多于热者,由热深壅闭,阳气不得外达四肢,而反退处于邪热之中。复申之曰:阳气退故为进。见厥多热少因阳气退伏,不因阳虚寂灭,于热深之病机为进也。此虽引而不发之旨,然仲景之意自是跃如,奈何注家不能推测,反将原文蒙晦耶!按:此说未免矫枉过正。

厥阴有不治之证,不可不知。伤寒六日,厥阴主气既至,七日,值太阳主气之期,竟不能得阳热之化。阳欲绝而不行于脉,故脉微,阳欲绝而不行于四肢,故手中厥冷。虚阳在上而不能下交于阴,故烦;真阴在下,而不能上交于阳,故躁。此阴阳水火不交之故,宜灸厥阴,以启阴中之生阳,而交会其水火。若灸之而厥不还者,阳气不复,阴气乖离,故死。

此言上下水火不交而死也。言厥阴之病俱见少阴之死证,以少阴为厥阴之母,乙癸同源,穷则反本之义也。

张令韶云:灸厥阴,宜灸荥穴、会穴、关元、百会等处。荥者行间穴也,在足大指中缝间。会者章门穴也,在季胁之端,乃厥阴、少阳之会。关元在脐下三寸,足三阴经脉之会。百会在顶上中央,厥阴督脉之会。

沉丹彩云:可灸太冲二穴,在足大指下后二寸陷中,灸三壮。盖此穴系厥阴脉之所注也。

此章凡六节,皆论不治之死证。

厥不还者死,可知厥阴病发热为不死证矣。然发热亦有三者为死证:一者,厥阴伤寒,既见发热,则利当自止,而反下利;身虽发热,而手足反见厥,是孤阳外出,独阴不能为之守,而躁不得卧者,阴盛格阳,主死。

此言厥阴发热,以躁不得卧定为死证也。

二者,厥阴伤寒,以热多厥少为病退,病退则利渐止而厥渐回矣。今既见发热,热甚而下利至甚,热利不止而厥亦不止者,即《金匮》所云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绝于内者利下不禁。脏腑气绝,故主死。

此言厥阴发热,以厥不止定为死证也。

三者,厥阴伤寒六日为厥阴主气之期,交七日又有太阳阳热之化,故不利,若热微而,汗濈濈然而微利者,是阳复之证,不可认为虚脱。倘若骤然便见发热而下利,其人汗出不止者,热、汗、下一时并见,乃真阳之气虚脱于内而为利,浮散于外而为热为汗,主死。所以然者,表里之阳气皆去,阴气独存,有阴元阳故也。

此言厥阴发热,以汗出不止定其为死证也。

然以上皆亡阳之死证,而亡阴死证不可不知。伤寒五六日,六经已周也,不伤于气而伤于血,故不结胸;既不结胸,则腹亦不硬而软濡。脉乃血脉,血虚则脉亦虚。阴血虚于内,不能与阳气相接于外,故特遣复厥者,慎不可下。此厥不为热深,而为亡血,若误下之,则阴亡而阳亦亡矣,故死。

上节言亡阳而死,此节言癖好阴而死也。

病既见少阳之热化而发热,而仍得厥阴之阴寒而厥。厥至于七日,六气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而厥应止矣。今则不惟不止,反加下利者,此阴盛虽未至于死,而亦为难治。总之,厥阴为阴之尽,不得阳热之化,即为不可治矣。

[述]此言六气已周,病不解而主难治之证也。

阳盛则促,虽手足厥逆,亦是热厥,忌用火攻。然有阴盛之极,反假现数中一止之促脉。但阳盛者,重按之指下有力;阴盛者,重按之指下无力。伤寒脉促,知其阳盛之假;手足厥逆者,知其阴盛之真,可于厥阴之井、荥、经俞等穴灸之,以通其阳。盖以厥阴为阴之极,贵得生阳之气。

此言厥证之寒也。

[述]此章凡八节,皆论厥证之有寒有热有虚有实也。

伤寒脉滑而厥者,阳气内鬱,而不得外达,外虽厥而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此言厥证之热也。脉滑为热,然必烦渴引饮,乃为白虎汤之对证。

受业何鹤龄按:白虎汤论中两:一见于阳明篇,曰伤寒脉浮滑,表有热里有寒也;此篇曰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盖以脉滑为热,彼滑脉从浮分而见,故主表热;而此为里热,其滑脉从沉分而见可知也。

经脉流行,常周不息。若经血虚少,则不能流通畅达,而手足为厥寒,脉细按之欲绝者,以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此言经脉内虚,不能荣贯于手足,而为厥寒之证也。

内者中气也,姜、萸以温中气。

一说久寒即寒疝、癓瘕之属。

沉尧封云:叔和释脉云细极谓之微,则此之脉细欲绝,即与微脉溷矣。不知微者薄也,属阳气虚;细者小也,属阴血虚。薄者未必小,小者未必薄也。盖营行脉中,阴血阿訇,则实其中者少,脉故小;卫行脉外,阳气虚,则约乎外者怯,脉故薄。况前人用“微”字多取“薄”字意,试问“微云澹河汉”薄乎细乎?故少阴论中,脉微欲绝通脉四逆主治,回阳之剂也。此之脉细欲绝,用当归四逆汤主治,补血之剂也。两脉阴阳各异,岂堪溷释?

受业何鹤龄按:此厥阴不能上合于心包也。心包主血亦主脉,横通四布。今心包之血不四布则手足厥寒,又不能横通于经脉,则脉微欲绝,故以此汤养血通脉以主之。

当归四逆汤方

当归三两    芍药三两    桂枝三两    细辛三两    木通三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二十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    即前方加吴茱萸半升、生姜三两,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分温五服。

陈平伯云:仲景治四逆,每用姜附。今当归四逆汤中,并无温中助阳之品,即遇内有久寒之人,但加吴茱萸、生姜,不用干姜、附子,何也?盖厥阴肝脏藏营血而应肝木,胆腑内寄,风火同源。苟非寒邪内犯,一阳生气欲寂者,不得用大辛大热之品以扰动风火。不比少阴为寒水之脏,其在经之邪可麻、辛与附子合用也。是以虽有久寒,不现阴寒内犯之候者,加生姜以宣洩,不取干姜之温中;加吴茱萸以苦降,不取附子之助火。分经投治,法律精严,学者所当则效也。

受业林士壅按:此证保以辨为真厥阴中风之病?盖风为阳邪一也,入于一经,则随一经之气变其面目。论中提六经之病,皆加一“为”字可味。中于厥阴,阳邪盛则其厥愈深,其脉愈细,所谓先厥后必发热也。大要从本篇提纲处细绎其旨,而得其真。今且于本节后半“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八字对面寻绎出来,彼曰内,便知此之为外,太阳篇有外不解用桂枝汤之例。彼曰久,便知此为暴病,非十日已去过经不解之邪。彼曰寒,寒为阴邪,便知此为中风之阳邪,故君当归补厥阴之血,即取桂枝汤为解外之法,加细辛、木通,烈而且通,因病未久,而期速去之意。去生姜重加大枣,以风为阳邪,与厥阴合为一家,恐助辛、桂之热,当驯辛、桂之性。若内有久寒,方加吴萸、生姜、清酒之温。一为中风主治,一为伤寒主治。

经脉内虚而厥,既有当归四逆之治法矣,而阳虚而厥,治之奈何?大汗出为表阳虚,热不去为阳气外越,内拘急为阴气内盛,四肢疼为阳虚不能四达,又下利为下焦之生阳下泄于下也,以四逆汤主之。回表阳之外脱,救生阳之下陷。

此阳虚而厥,反作假热之象也。

陈亮师云:大汗出,谓如水淋漓;热不去,谓热不为汗衰。盖言阳气外泄,寒邪独盛。表虚邪盛如此,势必经脉失和,于是有内拘急。四肢疼之证也。再见下利、厥逆,阴寒内盛;,阳气大虚,故用四逆汤急急温经复阳以消阴翳。

陈平伯云:大汗、身热、四肢疼,皆是热邪为患。而仲景便用四逆汤者,经外有厥热、恶寒之证,内有拘急、下利之候。阴寒之象内外毕露,则知汗出为阳气外亡,身热由虚阳外越,肢疼为阳气内脱。不用姜附以急温,虚阳有随绝之患,其辩证处又只在恶寒下利也。总之,仲景辨阳经之病,以恶热、不便为里实;辨阴经之病,以恶寒、下利为里虚,不可不知。

愚按:上节言内有久寒而厥,只用生姜、吴茱萸;此节言热不去,厥逆而恶寒,重用干姜、生附子,学者务宜于此处讲究。

阳亡于外而大汗,若阳脱于内而大下利,外亡内脱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此阳虚而厥,无假热之象也。上节有假热,此节无假热。

陈亮师云:汗而云大,则阳气亡于表;下利云大,则阳气亡于里矣。如是而又厥冷,何以不列于死证条中?玩本文不言五六日、六七日,而但云大汗大下,乃阴寒骤中之证。凡骤中者,邪气虽盛,而正气初伤,急急用温,正气犹能自复,未可即称死证。不比病久而忽大汗大下,阴阳即脱而死也,故用四逆汤,胜寒毒于主危,回阳气于将绝,服之而汗利止,厥逆回犹可望生。

程扶生云:不困汗下而厥冷者,用当归四逆;因汗下而厥冷者,用四逆,此缓急之机权也。

喻氏曰:此证无外热相错,其为阴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则阴津亦亡。但此际不得不以救阳为急,俟阳回,乃可徐救其阴也。

愚按:救阴非熟地之类,四逆汤加人参足矣。

亦有因痰水而致厥者,厥虽不同,究竟统属于厥阴证内,不可不知。试先言痰厥:病人无他证,忽然手足厥冷,以四肢受气于胸中,胸中为痰饮结聚,斯气不能通贯于四肢矣。脉乍紧者,以痰脉怪变无常,不紧而忽紧,忽紧而以不紧也,实指其病原之所在。曰邪结在胸中,胸者心主之宫城。心为邪碍,心下满而烦,烦则火能消物,故饥;满则痰火壅塞,虽饥而仍或不能食者,治法高者越之,此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此言痰之为厥也。

受业黄奕润按:此厥阴不病阴脏之虚寒,而病胸中之阳位。既在胸中,不必治其风木,惟吐支胸中之邪,则木欣欣而向荣矣。

再言水厥,伤寒手足厥,其证不一,而惟审其心下悸者,为水停于心之下、胃之上。心为阳脏而恶水,水气乘之,是以悸动。宜乘其未入胃之时,先治其水,当服茯苓甘草汤。虽曰治水,却治其厥,倘若不尔,则水从上脘渍入于胃,必作利也。夫厥证最忌下利,利则中气不守,邪愈内陷。故与其调治于既利之后,不若防患于未利之前,所以宜先治水。

此言水之为厥也。

茯苓甘草汤方见太阳篇二卷。

魏念庭云:此厥阴病预防下利之法。盖病至厥阴,以阳升为庭愈,邪陷为危机。若夫厥而下利,则病邪有陷无升,所以先治下利为第一义,无论其厥之为寒为热,而俱以下利为不可犯之证。如此条厥而心下悸者,为水邪乘心、心阳失御之故,见此则治厥为缓,而治水为急,何也?厥犹可从发热之多少,以审进退之机;水则必趋于下,而力能牵阳下坠者也。法用茯苓甘草汤以治水,使水能而下利不作,此虽治末,实治本也。若不治水,则水渍人胃,随肠而下,必作下利。利作则阳气有降无升,厥、利何由而止?故治厥必先治水也。

厥证以作利为大忌,未利宜预防其自利。若误下而利不止,不可不立救治之汉,以尽人事。伤寒六七日,乃由阴出阳之期,医者不知,误施大下之后,虚其阳气,故寸口之阳脉沉而迟,阳虚不与阴相接,故手足厥逆。且大下之后。虚其阴气,故下部之阴脉下至,阴虚亦不与阳接。阴阳两不相接,此手足厥逆之所由来也。厥阴之脉,贯膈,上注肺,循喉咙之后。大下后亡其津液,遂成肺痿,故咽喉不利,而唾脓血。泄利不止者,厥阴首节以下之利不止为示戒,今误下为生气内陷之剧证矣。此为难治。然亦不忍置之而不治,姑以麻黄升麻汤主之。

此承上节必作利而言大下后之剧证也。钱天来云:厥阴为含阳之体,阳气藏于至阴之中,乃阴之极处。所以本篇首条即有下之利不止之禁。在阳经尚有表证未解者,况阴经本不可下而妄下之,使未解之经邪陷入于至阴之中乎?寸脉者,气口也,经云:气口独为五脏主胃,阳衰而寸脉沉迟也。手足,四肢也,经云:四肢为诸阳之本,阳虚故手足厥逆也。下后阳虚于下,故下部脉不至;下寒则热迫于上,故咽喉下利而吐脓血也。即前所谓厥后热不除者,必便脓血;热气有馀,必发痈脓及口伤烂赤之变证也。泄利不止,寒邪在下,所谓厥者必利,亦即下之利不止之义也。正虚邪实,阴盛阳衰,寒多热胜,表里舛错,治寒则遗其热,治热必害于寒,补虚必助其实,泻实必益其虚,诚为难治。仲景不得已,立麻黄升麻汤主之。

麻黄升麻汤方

麻黄一两半(去节)    升麻一两一分    当归一两一分    知母十八铢黄芩十八铢萎蕤十八铢  石膏六铢  碎  绵裹    桂枝六铢    白术六铢    甘草六铢(炙)干姜六铢    芍药六铢茯苓六铢  天门冬六铢  去心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相去如饮三斗米顷,令尽。汗出愈。

伤寒三日之后,阳入于阴,至四五日病未愈,则气值于厥阴。其人腹中痛,为太阴之部位,若转气下趋少腹者,由太阴而仍归厥阴之部位。是厥阴不得中见之化,反内合于太阴,寒气下趋,惟下不上,此欲自利也。

此言厥阴寒利也。

[述]自此以凡十八节,皆论厥阴下利有阴阳、寒热、虚实、生死之不同也。

伤寒,人平日本自虚寒利下,医复吐下之,则上热为下寒所格,盖以寒本在下,而更逆之以吐下,下因下而愈寒,上因上而愈热。若火之上炎,食入口即吐,不宜于橘、半、甘草,以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此言厥阴因吐下而为格阳证也。若汤水主口,去干姜加生姜汁少许,徐徐呷之。此少变古法,屡验。

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方

干姜三两    黄芩三两    黄连三两    人参三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厥阴若得中见之化则自愈。下利为标阴在下之病,有微热而渴,则为火气在中矣。更得脉弱者,可以定其少阳微阳渐起,遂断之曰:今自愈。

此言得中见之化。

下利脉数,少阳火热胜也。有微热汗出,厥阴、少阳两相和合,亦可断之曰:今自愈。然紧与数相似而实不同,数为阳为热,紧为阴主寒。吾谓数脉自愈者,以其得少阳之化也。设今不数而复紧,是复得厥阴之气矣。故为未解。

此亦言得中见之化,又以数、紧二脉分言其解与未解也。

厥阴下利,手足厥冷,阳陷下不能横行于手足也。无脉者,阳陷下不能充达于经脉也。灸之,起陷下之阳,手足应温而竟不温,然手足虽不温,而犹望其脉还为吉兆;若脉亦不还,反加微喘者,是下焦之生气不能归元而反上脱也,必死,。所以然者,脉之源始于少阴,生于趺阳。少阴、趺阳为脉生始之根,少阴脉不至,则趺阳脉不出。故少阴在下,趺阳在上,故必少阴上合,而负于趺阳者,戊癸相合,脉气有根,其证为顺也。其名负奈何?如负载之负也。

此言厥阴下利阳陷之死证,而并及于脉之本源也。

厥阴下利,脉当沉迟。若寸脉反见浮数,乃热邪上乘心包也。尺为阴部,涩则无血。尺中自涩者,阴血虚也。阳盛阴虚,迫血下行,必清脓血。

此言热伤包络而便脓血也。包络手厥阴而主血也。

上节言阴盛伤阳,此节言阳盛伤阴。

厥阴内合脏气而中见少阳,不在于里,即在于中,故无高个儿证。下利清穀,脏气虚寒也。脏气虚寒,当温其里,不可攻表,攻表汗出,则表阳外虚,里阴内结,故必胀满。经云脏寒生满病是也。

此言厥阴脏气虚寒而下利,不可好汗也。

厥阴下利,喜得少阳中见之化,少阳之脉弦而不沉,若脉沉弦者,为少阳初阳之气下限,故利而下重也;夫少阳为阴中初阳,不可不及,亦不可太过。若脉大者,则为太过,其利未止;若脉见微弱之阴象,又见数之阳象者,乃阴中有阳,正合少阳之象,为欲自止。考之《内经》有身热则死之说,而此得中见之化,为阴出之阳,虽发热,不死。

此言厥阴下利而中见之气下陷也。下重是火邪下迫于肛门,见下白头翁汤证。然亦有木气不升,恐苦寒无以升达木气。喻嘉言借用小柴胡汤,亦是巧思暗合。即局方人参败毒散,亦颇有意义。

厥阴阴寒在下,则为下利,脉沉而迟,三阳之气上循头面,阳格于上,则其人面少赤,虽身有门头沟热,喜其得少阳之热化,但得少阳之热化少,而得厥阴之标阴多。其下利清穀者,厥阴之标阴全陷于下可见也。阳热在上,阴寒在下,两不相接,危在顷刻。惟大具旋转乾坤之手者,取少阴篇大方救之,从阴出阳,俨有龙战于野之象,必鬱冒汗出而解。然虽解而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而戴阳,阳在上而下行于下,下焦阳虚故也。

此言三阳阳热在上,而在下阴寒之利,犹冀其上下交通而得解也。师于最危之证,审其有一线可回者,亦不以不治而弃之,其济人无已之心,可谓至矣!但此让医家托别故而远去,病家听于命而不药,馀每遇此,独肩其任,十中亦可愈其六七。持无如三四让之未愈者,受怨招谤,实徒自苦,至今而不能改者。区区此心,如是则安,不如是则不安也。

厥阴下利证,前言脉数,有微热汗出,今自愈;又言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今自愈。皆言得中见之化也。设不差,乃中化太过,上合厥阴心包,必随下迫而清脓血。盖少阳三焦属火,厥阴心包亦属火,两火相并,以有热故也。

此遥承第三、第四节而言也。

下利生死之证,论之详矣,而兹再言,申其利后。下利后中土虚也,中土虚则不能从中焦而注于手太阴,故脉绝,上贯四旁,虚则手足不温而厥冷。脉以平旦为纪,一是一夜终而复始,共五十度而大周于身。晬时为环转一周。而脉得还,手足温者,中土之气将复,复能从中焦而注于太阴,故生;脉不还者,中土已败,生气已绝,虽手足不逆冷,亦主死。

[述]此言生死之机全凭于脉,而脉之根又藉于中土也。夫脉生于中焦,从中焦而注于手太阴,终于足厥阴,行阳二十五瓶颈,行阴二十五瓶颈,水下百刻一周。迴圈至五十度,而复大会于手太阴。故脉还与不还,必视乎晬时也。陈亮师云:此言下利死证。诸节皆言下利,此节独言下利后,则与少阴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同意也。利后似乎邪去,殊不知正气与邪气俱脱之故。晬时脉还手足温者,阳气尚存一线,犹可用四逆、白通等法,否则死期近矣,敢望生哉?

此证若是久利脉绝,断无复还之理。若一时为暴寒所中,致厥冷脉伏,投以通脉四逆、白通之类,可望其还期,然医家之肩此重任亦难矣!

伤寒下利,日十馀行,则胃气与脏气俱虚矣。证虚而脉反实者,无胃气柔和之脉,而真脏之脉见矣,主死。

[述]此言证虚脉实者死也。

谷入于胃,藉中土之气变化而腐,以成糟粕,犹奉心化赤而为血之义也。若寒伤厥阴,厥阴之标阴气盛,穀虽入胃,不能变化其微,蒸津液而泌糟粕。清浊不分,以致下利清谷,阴盛格阳,以致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与少阴篇之通脉四逆证相似,亦宜以通脉四逆汤主之,启生阳之气,而通心主之脉。

此言里不通于外,而阴寒内拒;外不通于里,而孤阳外越。非急用大温之剂,必不能通阴阳之气于顷刻。

厥阴协中见之火热而利,谓之热利下重者,热郁于下,气机不得上达也,以白头翁汤主之。

[述]上节言里寒下利而清穀,此节言里热下利而为下重也,即《内经》所谓暴注下逼,皆属于热之旨也。《条辨》云:下重者,厥阴经邪热下入于大肠之间,肝性急速,邪热甚则气滞壅塞,其恶浊之物急欲出而不得,故下重也。

白头翁汤方

白头翁二两    黄连三两    黄柏三两    秦皮三两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厥阴病,下利腹胀满,为里寒;身体疼痛者,为表寒。夫脏寒生满病,厥阴之脉挟胃,寒甚则水穀之气下行,阴寒之气上逆,故不惟下利,而且胀满也。表里相权,以里为主,必也先温其里;里和而表不解,始乃专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此节言寒在表里,治有缓急之分也。

[述]下利而腹胀满,其中即伏清穀之机。先温其里,不待其急而始救也。里和而表不解,可专治其表。朱注云:攻,专治也。此不曰救,而曰攻,义同。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少阳之热在中,阴液下泄而不得上滋故也,以白头翁汤主之。

此节言热淫上下,方有一贯之道也。

[述]此申明白头翁汤能清火热以下降,而引阴液以上升也。

厥阴下利,谵语者,中见火化,与阳明燥气相合,胃气不和,有燥屎也。厥阴忌下,有燥屎不得不下也,宜小承气汤微和胃气。

[述]此言中见火化、上合燥气,而为阳明燥实证也。

前既详下利后之死证,今试言下利后不死之证。下利后,水液下竭,火热上盛,不得相济,乃更端复起而作烦。然按之心下濡者,非上焦君火亢盛之烦,乃下焦水阴不得上济之烦,此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以交水火。

此言下利后水液竭,不得上交于火而为虚烦也。

厥阴包络属火而主血,呕家有痈脓者,热伤包络,血化为脓也。此因内有痈脓腐秽,欲去而呕。若治其呕,反逆其机,热邪内壅,无所泄矣。必不可治呕,脓尽则热随脓去则自愈。

[述]此章凡四节,俱论厥阴之呕,有气血、寒热、虚实之不同也。

厥阳病,气机上逆而呕,里气大虚而脉弱,气机下泄而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阴阳之气相顺接也。上者自上,下者自下,有出无入,故为难治。若欲治之,且以四逆汤主之。

[述]此言上下内外气机不相顺接,而为难治之证也。

有声无物而干呕,其所吐只是涎沫,兼见头痛者,厥阴之脉挟胃上巅故也,以吴茱萸汤主之。

此言厥阴阴寒极盛,津液为寒气绊逆而上,故所呕皆涎沫,而无饮食、痰饮,而且逆行巅顶而作头痛,非此大剂不能治此剧暴之证。方中无治头痛之药,以头痛因气逆上冲,止呕即所以治头痛也。

厥阴主合,不特藉中见之化,尤藉中见之枢。今呕而发热者,合而不能枢转也,以小经、柴胡汤主之。

此厥阴病从少阳之枢而治之也。“发热”二字,应是寒热往来。

[述]厥阴与少阳为表里,邪在厥阴,惟恐其厥逆下利。若见呕而发热,是脏邪还腑,自阴出阳,无阴邪变逆之患矣,故当从少阳法治之。

伤寒以胃气为本,不独厥阴然也,而厥阴不治,取之阳明,尤为要法。伤寒大吐大下之,则内既极虚,复仍汗出者,则外亦极虚。虚则气少,不得交通于内,徒怫郁于外,故以其人外气怫鬱,恰职外来之邪怫郁于表。医人认为邪热不得汗,复与之水以发其汗,既虚且寒,因而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述]此言伤寒以胃气为本,故特结胃气一条,以终厥阴之义。盖汗吐下皆所以胃气,故于此总发明之。

仲景书“哕”即“呃”也。哕为重症,与方书呕吐哕作一类者不同。

哕既有虚寒之证,亦有实热之证。厥阴之经,抵少腹,挟胃,上入顽嗓。凡哕呃之气必从少腹而起,由胃而上升于咽嗓故也。伤寒哕而腹满,必其人前后便不利,水火之气不得通泄,反逆于上而作哕矣。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哕愈。

[述]即一哕通结六经之证,以见凡病皆有虚实,不特一哕为然也。然即一哕,而凡病之虚实皆可类推矣。故于此单提哕证一条,不特结厥阴一篇,而六篇之义俱从此结,煞是伤寒全部之结穴处也。夫伤寒至哕,非中土败绝即胃中寒冷,然亦有里实不通,气不得下泄,反上逆而为哕者。《玉机真脏论》曰:脉盛、皮热、腹胀、前后不通、闷瞀,此谓五实。身汗得后利,则实者活。今哕而腹满,前后不利,五实中之二实也。实者泻之,前后大小便也。视其前后二部之中何部不利,利之则气得通,下泄而不上逆,哕即愈矣。夫以至虚至寒之哕证,而亦有实者存焉,则凡系实热之证,而亦有虚者在矣。医者能审其寒热虚实,而为之温凉补泻于其间,则人无夭折之患矣。

专题:伤寒论浅注
来源:《伤寒论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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