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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99条

刘渡舟
刘渡舟

【解析】本条论述三阳合病,治从少阳之法。

伤寒四五日,出现“身热恶风,颈项强”,此属太阳表证;“胁下满”为少阳半表半里证;“手足温而渴”,是阳明里热证。三阳病证同时俱见,将如何治疗?夫少阳禁汗,故不能用发汗法,若用清热之法,则又易使太阳表邪郁遏。古人说的“三阳合病独取阳明”的治法,仅适用于阳明热盛之候,对本证也非所宜。只有用小柴胡汤和解少阳,使枢机利,表里和,则三阳之病俱解,此即所谓“三阳合病治从少阳”之法。但因有口渴一证,似宜于小柴胡汤方中去半夏加栝蒌根以生津止渴。

本条与第103条比较,都有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等证,但两者病机不同。第103条的见证为湿热所致,本条的见证则为“合病”,故第103条属小柴胡汤禁忌证,而本条则是其适应证。两条对比,有加强辨证分析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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