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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126条

胡希恕
胡希恕

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这段也很重要。“伤寒有热”,就是表不解而有热。有两个问题,以前咱们讲过了,里有停水表不解,心下有水气表不解,伤寒有热非得利尿祛水气才能解表。那么有瘀血也影响热不解,道理是一样的,里有所结,里气不通畅,影响到内外也不条达。这是互相影响的。古人有个比方——“欲进南风当通北”,北边儿你不打开,南边风进不来。这是物理的关系,像一个东西(如壶里、筒里的水)想往外倒,要有个小眼儿(窟窿眼),要是有个眼儿往外倒就痛快。里气不通则表气也闭塞,所以发汗没用。本条开头搁个“伤寒有热”,这不是白搁的。后面还有一节,说是“病发热十余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257条),有那么一条,咱们还没讲到那呢。由本条的“伤寒有热”,你能体会到“虽脉浮数者,可下之”,病人就是发热,虽然脉浮数,那也不是表证,可以下。假如说下后,脉数还不解,说明这个热还不退,那你要用抵当汤,那是瘀血。(257条:病人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喜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合热则消谷善饥,瘀血、瘀热也能导致嗜食,所以咱们治嗜食证也有用抵当汤的机会,当然也有用桃核承气汤的机会。所以研究这个书,你总得把这一块儿搞清楚,在临床上才能够联想到这一切,不然的话是不行的。(如果不搞清楚瘀血、瘀热也能导致嗜食)我们遇着一个“嗜食”证,也想不起来“瘀血”证。那一段(瘀血导致嗜食的257条)没讲呢,等讲的时候咱们再详细谈。

这一段有这么个问题,表证不解热不退,有蓄水和蓄血两种问题。蓄水就是小便不利,或者里面有停饮,这在前面讲很多了;这一段就是里头要是有瘀血证,也有(如同蓄水)一样的情况(导致表不解)。“少腹满,应小便不利”,小肚子满,如果蓄水的话,应该小便不利,所以伤寒热不解。“今反利者”,那就不是有水的问题了,“为有血也”,为有血也影响伤寒有热而不解。文章非常简(单),这个精神(蓄水、蓄血之辨别)你如果不注意还看不出来。

“当下之,不可余药”。“不可余药”大家的解释有些(注家的注释)是一点药也不要剩,连渣子吃,开的是丸药,(我认为此种注释)那是错的,应该是不可用其他的药。主要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伤寒有热,没汗的伤寒而热不退,若采用再发汗或其他治疗,那是错误的。不要用其他的药啊,得着眼在“为有血也,当下之”。这个“下”,不用抵当汤而用抵当丸的道理,因为这证候不那么急,不那么剧烈。你们看,这个人也没有如狂也没有发狂,只是热不解而已,所以不要大攻。

用抵当丸,丸药跟汤药的药物是一样的,但分量小。虽然是丸,也是用煎法,跟汤药是一样的,你们看看后面就知道了。上面那个(抵当汤)水蛭、虻虫各三十个,这个(抵当丸)各二十个,用量(相比)要小;桃仁(相比)稍多,二十五个,那个(抵当汤)二十个;大黄(两个方子的用量)一样。可是每次服的少多了,那个(抵当汤)分三次服,这个(抵当丸)分四次,药量少,次数多。看看底下说明就行了,“右四味,捣分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还是汤药,也不搁蜜什么的,药搁到一起,把它捣碎。因为桃仁跟杏仁一样是油性东西,药搁一起一捣,它也黏糊,所以把它分成四份,丸成四丸。煮一丸,取七合服之。

不是连渣子吃。你们看有的注家说“不可余药”是连渣吃,因为病重,这是瞎说八道。就是“伤寒有热”这一句话贯穿起来的,用其他解热药不行,只能够下瘀血。由于病不那么峻烈急迫,所以用丸药,用的量非常小。所以病有轻有重,用药的药量也是有大有小,这在临床上也是很重要很重要的。

“晬时当下血”,晬时就是一周(一天二十四小时),古人说十二个时辰,现在就是二十四小时,你头天晚上吃,第二天准见血。晬时当下,如果不下,再吃,再吃第二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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