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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171条

陈修园
陈修园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注】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是太阳之病归并于少阳。少阳证,汗下俱禁。今在经而不在气,经则当刺大椎、肺俞、肝俞,以泄在经之邪,慎勿下之。小结胸篇戒勿汗者,恐其谵语;此戒勿下者,恐其成真结胸也。

此三节,言太阳合并于少阳而为病也。

同学周镜园曰:此言太少并病证,在经脉不在气化,病经脉者当刺。少阳经脉下颈合缺盆,太阳经脉还出别下项,故颈项强。太阳起于目内眦,少阳起于目锐眦,故目眩。太阳之经隧在膀胱,其都会在胸肺;肺脉还循胃上口,上通心膈之间;胆脉由胸贯于膈,脉络不和则心下硬。故刺大椎,以通经隧之太阳;刺肺俞,以通都会之太阳;又刺肝俞,以通少阳之脉络。谆谆戒以勿下者,以病在经脉,宜刺不宜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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