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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220条

刘渡舟
刘渡舟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解析】本条论述二阳并病转为阳明腑实的证治。

“二阳”指太阳与阳明。“并病”,是先病太阳而后病阳明。在伤寒病变过程中,太阳之邪不解可渐次化热入里而形成阳明病。若太阳证仍在,则为表里同病,也称“二阳并病”。二阳并病,若太阳证已罢,即发热恶寒不复存在而只见发潮热,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说明邪热已尽并于胃,阳明腑实业已形成。根据第220条所说:“阳明病……不恶寒……有潮热者,此外欲解,可攻里也,手足濈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故当以大承气汤下之则愈。

本条所述内容与上条比较:一为阳明散漫之热,宜清而不宜下;本条为胃腑成实,宜下而不宜清。示人只有辨证分明,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才能治疗得当,而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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