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
伤寒以二十一日为三候,三候相传则三阳经尽,而当入三阴,此以最甚者言之耳。《太阳篇》云:七日以上自愈者,为不传。则太阳之病,原不必传阳明、少阳,则二十一日以后,三经尽而不传三阴者,亦为伤寒通例。但必胃中胆汁与胰液、肝液相和,乃为能食而不呕,是亦太阳伤寒,七日以上自愈之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