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古本伤寒杂病》论十六卷,自晋太医令王叔和搜釆旧论,遗文时已散佚,今所刊行,为张传秘本十六卷,首尾完具,仍复旧观,兹沿写本旧名,曰《古本伤寒杂病论》。
二、世传《伤寒论》,以宋·林亿校本为最古,故据林本为通行本,其余笺疏各家,擅有更变删削,益乱旧观,悉不引据。
三、凡古本经文全条为通行本之所无者,注通行本佚四字于各条之下。
四、凡古本经文一句或一字,为通行本所无者,注通行本缺四字于各该字句之下,以清眉目。
五、凡古本经文,较通行本字句不通之处,以古本正通行本之误,所改之名曰订正,所加之字曰增,所减之字曰删,每篇之后各,总其数曰计订正若干字、增若干字、删若干字。一卷有数篇者,更综计全卷各篇之数,附于卷后。
六、有全条字句古本为通行本所错乱者,随字句注明外,并低格录通行本条文于后,以便对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