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鞕,(自利益甚)。
(按)吴人驹曰:自利益甚四字,当在必胸下结鞕之下,若在吐食不下之下,则是已吐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复曰若下之,无所谓也,从而移之。
伤寒,本自寒(下格),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按)经论中并无寒下之病,亦无寒下之文。玩本条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字,当是格字,文义始属。注家皆释胃寒下利,不但文义不属,且与芩、连之药不合,当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