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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17条

陈修园
陈修园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注】桂枝本为解肌,以汗自出为据,然亦有不可固执者。

若酒客病,湿热蕴于内,其无病时,热气薰蒸,固多汗出,及其病也,脉缓汗出可知矣。然其病却不在肌腠之内,故不可与桂枝汤。若误与之,得此汤以助湿热,且甘能壅满。则为呕,盖以酒客喜苦而不喜甘故也。

推之不必酒客,凡素患湿热之病者,皆可作酒客观也。

此一节承上节“桂枝本为解肌”句,言湿热之自汗不为肌腠之病,又当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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