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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甘草汤方

唐宗海
唐宗海

茯苓(二两)  桂枝(二两,去皮)  生姜(三两,切)  甘草(一两炙)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蔚按:(此承上服五苓散多饮暖水以出汗。人知五苓之用在汗,而不知五苓之证在渴也。五苓证之渴,为脾不转输,非关胃燥,推而言之,不输于上为渴,不输于中为水逆,不输于下为小便不利。虽有烦热之病,责在水津不能四布,故曰白术、桂枝之辛温不避也。论曰汗出而渴,可知中焦水谷之津发泄而伤脾,脾伤则不能输津而作渴,故取五苓散布散其水津。若不渴者,中焦之液未伤,只用茯苓甘草汤,取茯苓之利水,俾肾水不沸腾而为汗。)

(且五苓散不特自内输布其水津也,而亦治表里症之水逆。如)中风发热六(日,是六经已尽,)七日(而又来复于太阳,而其发热)不解而烦,(谓之表症,而何以又谓之)有表里证,(以)渴欲饮水(为里症,合而言之,名为表里症也。盖风为阳邪,阳热甚则渴,不关于发汗亡津液所致也。《内经》云: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今脾不能散精归肺,以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谓水逆于中土而不散也,以)五苓散主之(助脾气以转输)。

此一节言五苓散之治水逆,近注以太阳为表为标,膀胱为里为本,此证名为犯本,又名为表里传,反多枝节,与本论之旨不合。

正曰:仲景所谓中风有热风、有寒风,陈注执定风为阳邪,误解此渴为阳热甚。不知五苓之渴饮水,是水停不化气,气不布则津不升,故总以化气行水为主。解为阳热,岂合方义哉。

(至于血液之汗,主于心,上言主以茯苓甘草汤,尚未尽其量。医师)未持(病人之)脉时,(只见)病人手叉自(复)冒(其)心,(其心下悸而喜按明矣。而医)师因(行)教试(之法,)令(病人作)咳,而(病人竟)不咳者,此必两耳聋(而)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阳气不充于胸中,故手叉自冒。精气不充于两耳,故耳聋无闻。阳气、精气非一,亦非二也。汗后交)虚,(病)故如此,(岂茯苓甘草汤所可胜任哉。)

此一节言血液之汗,发之太过,致伤心肾之气,非茯苓甘草汤所能治也。

后学周宗超按:正气虚之耳聋,与少阳邪盛之耳聋,分别在手自冒心。

补曰:此节难解,《浅注》亦不必确,当阙疑。

(其与五苓症相似而不同者奈何?)发汗后(肺气已虚,若)饮水多,(则饮冷伤肺,)必(作)喘。以水灌之,(则形寒伤肺,)亦(作)喘。(此岂五苓所能治哉。)

此一节言汗后伤肺,五苓散不可以混施。

正曰:水化则为气,气上出顺利则不喘,水下出不停则无阻碍。若饮水多,水遂停而气不化,故喘。原文并未言其是饮冷水,《浅注》不解水停气不化之理,故添一冷字,而以饮冷伤肺为解,不免略差一黍。又言以水灌之,是形寒伤肺,似言以冷水淹泼病人身体,则形寒也。不知从古治病,皆无以水淹泼周身之理,所谓灌之,亦不过其人不饮而强灌之,如米饭、浆水、清粥、药水迭进以冀其愈是也。水停亦为喘,皆气不化之故,义详于上,勿守《浅注》想当然而已也。

(更有与五苓证之水逆相似者,尤不可混。)发(大)汗(之)后,水药不得入口,(以汗本于阳明水谷之气而成,今以大汗伤之,则胃气大虚,不能司纳如此,此)为(治之之)逆。若(不知而)更发(其)汗,(则胃虚阳败,中气不守,上下俱脱,)必(令)吐下不止(此与五苓证之水逆何涉哉)。

此一节言发汗后胃虚,水药不入之证,与五苓散不大相涉,自未持脉至此共三节,以反掉笔为结尾,故不必出方。然读仲景书,须于无字处求字,无方处索方,方可谓之能读。

(少阴君火居上,少阴肾水居下,而中土为之交通。若)发汗吐下后,(上中下三焦俱为之伤,是以上焦之君火不能下交于肾,下焦之肾水不能上交于心,火独居上,阳不遇阴,故心)虚(而)烦,(胃络不和,故)不得眠。若剧者,(不得眠之盛,)必反复颠倒,(烦之极,自见其)心中(不爽快而)懊憹,(以)栀子豉汤主之。(以栀子入心而下交于肾,豆豉入肾而上交于心,水火交而诸证自愈。)若少气者,(为中气虚而不能交运于上下,以)栀子甘草豉汤主之,(即《内经》所谓交阴阳者,必和其中也。)若呕者,(为热气搏结不散而上逆,以)栀子生姜豉汤主之(取生姜之散以止呕也)。

此一节言汗吐下伤其三焦之气,以致少阴之水火不交也。张令韶云:自此以下六节,论栀子豉汤之证有热有寒有虚有实之不同。

专题:伤寒论浅注补正
来源:《伤寒论浅注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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