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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141条

恽铁樵
恽铁樵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得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

潠,《全书》 《脉经》《千金翼》作“噀”,程、钱亦同。《玉函》《脉经》无“冷”字。《脉经》《外台》无“被”字,“劫”作“却”。《玉函》《脉经》《外台》无“弥更” 二字,“肉”作“皮”。此条旧与小陷胸白散合为一条,今从张氏、周氏、柯氏及《金鉴》,分为二条。喻氏、魏氏并缺此条及白散条,可疑。

汪琥云:病在阳者,为邪热在表也,法当以汗解之,医反以冷水潠之。潠者,口含水喷也。若灌之,灌,浇也,灌则更甚于潠矣。表热被水止劫,则不得去,阳邪无出路,其烦热必更甚于未用水之前矣。弥更益者,犹言甚之极也。水寒之气,客于皮肤,则汗孔闭,故肉上起粒如粟也。意欲饮水不渴者,邪热虽甚,反为水寒所制也。先与文蛤散,以解烦导水。若不瘥者,水寒与热相搏,下传太阳之腑,与五苓散,内以消之,外以散之,乃表里两解之法也。

《伤寒类方》曰:此热结在皮肤肌肉之中,不在胃口,故欲饮而不渴。文蛤取其软坚逐水。

文蛤散方

文蛤五两

上一味,为散,以沸汤和一方寸匕服,汤用五合。一方寸匕,成本作“一钱匕”。 《玉函》“和”后有“服”字,无“服”以后五字。

方有执云:文蛤,即海蛤之有文理者。

王肯堂云:文蛤,即海蛤粉也,河间、丹溪多用之,大能治痰。

钱璜云:文蛤,似蛤而背有紫斑,即今吴中所食花蛤,俗误呼为苍臝,或昌蛾者是也。

丹波元简云:沈括《梦溪笔谈》曰:文蛤,即今吴人所食花蛤也,其形一头小一头大,壳有花斑的便是。王氏以海蛤粉为文蛤,恐不然也。李时珍《本草》附方,收此方于文蛤条,而不载于海蛤条,其意可见也。

又云:文蛤,海蛤,其实无大分别。《神农本经》:海蛤,主治咳逆上气,喘息烦满。《唐本》云:主十二水满急痛,利膀胱、大小肠。甄权云:治水气浮肿,下小便。本方所用,皆取于此义。

丹波元简云:柯氏云“文蛤一味为散,以沸汤和方寸匕,汤用五合”,此等轻剂,恐难散湿热之重邪,弥更益烦者。《金匮要略》云:渴欲得水而贪饮者,文蛤汤主之。兼治微风脉紧头痛。似可移彼方补入于此。其方麻黄汤去桂枝,加文蛤、石膏、姜、枣,此亦大青龙之变局也。此说颇有理,故附载此。文蛤汤,出《呕吐哕下利篇》。又《消渴篇》:渴欲饮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即与本方同。

《古方选注》曰:文蛤,取用紫斑纹者,得阴阳之气,若黯色无纹者,饵之令人狂走赴水。

《金鉴》曰:文蛤,即五倍子也。丹按,《三因方》云:文蛤,即五倍子,最能回津。然此是海蛤,非五倍子,性味不同,《金鉴》乃袭其误耳。

铁樵按:文蛤散,不知是否有讹误。吾尝用海蛤壳治消症,有小效,于伤寒未曾试验。五苓散理宜有效。又本条是当日时医手笔,大约自仲景书公布之后,冷水潠灌之法已共知其非,无用之者。然在今日西医之用冰,与时医之滥用甘凉遏抑,其弊正同。肉上起粟与滥用石斛之后出白㾦者,病能亦正相同,以白与肤粟皆汗腺与神经末梢变化也。本节之五苓散利水而兼解肌,文蛤散之用,主意亦在解烦导水。不问肤之粟不粟,是吾侪之治热郁不达而成白㾦之症,只当解郁热,不当问白㾦,此甚易晓之理也。时医方案往往有“白㾦已透”字样,其语气似以白㾦之透归功于药,是何异以肤粟归功于潠水邪?

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原注:一云与三物小白散。 《玉函》《千金翼》无“陷胸汤”及“亦可服”三字,作“与三物小白散”。《金鉴》云:无热证之后“与三 物小陷胸汤”,当是“三物白散”,“小陷胸汤”四字必是传写之误。桔梗、贝母、巴豆三物,其色皆白,有三物白散之义,温而能攻,与寒实之理相属。小陷胸汤乃性寒之品,岂可以治寒实结胸之证乎?“亦可服”三字,亦衍文也。柯氏改作“三白小陷胸汤,为散亦可服”。丹按:《金鉴》改订是。

《医宗金鉴》云:结胸证,身无大热,口不燥渴,则为无热实证,乃寒实也,与三物白散。然此证脉必当沉紧。若脉沉迟,或证见三阴,则又非寒实结胸可比,当以枳实理中丸治之矣。

郑重光云:水寒结实在胸,则心阳被据,自非细故,用三物白散,下寒而破结,皆不得已之兵也。

《总病论》曰:寒实结胸,无热症者,与三物白散。注云:小陷胸者,非也。

《伤寒类方》曰:“结胸皆系热陷之症,此云寒实,乃水气寒冷所结之痰饮也。《活人书》云“与三物白散”,无“小陷胸汤亦可用”七字,盖小陷胸寒剂,非无热之所宜也。

《医方考》云:此证或由表解里热之时,过食冷物,故令寒实结胸。然必无热证者为是。

白散方

桔梗三分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玉函》作“六铢”,无“如脂”字 贝母三分。《玉函》“桔梗、贝母各十八铢”

上三味为散,纳巴豆,更于臼中杵之,以白饮和服。强人半钱匕,羸者减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进热粥一杯,利过不止,进冷粥一杯。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潠之、洗之,益令热劫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冷粥一杯,《千金翼》注:一云冷水一杯。“身热皮粟”以后四十九字,《玉函》《外台》并无,钱本、柯本亦删之,为是。锡驹亦同。志聪删“病在 膈上”以后七十六字。

钱璜云:寒实结于胸中,水寒伤肺,必有喘咳气逆,故以苦梗开之。贝母入肺解结,又以巴豆之辛热有毒,斩关夺门之将,以破胸中之坚结。盖非热不足以开其水寒,非峻不足以破其结实耳。

柯韵伯云:白饮和服者,甘以缓之,取其留恋于胸,不使速下耳。散者,散其结塞,比汤以荡之更精也。“身热皮粟”一段,使人难解,今从删。

汪琥云:不利进热粥,利不止进冷粥者,以热能助药力,冷能解药力也。

张锡驹:巴豆性大热,进热粥者,助其热性以行之也,进冷粥者,制其热势,以止之也。俱用粥者,助胃气也。

丹波元简云:本草徐子才云:中巴豆毒者,用冷水。

《外台秘要》:仲景桔梗白散,治咳而胸满,振寒脉数,咽干不渴,时出浊唾腥臭,久久吐脓如米粥者,为肺痈。即本方,分两同。方后云:若利不止者,饮冷水一杯则定。

《伤寒类方》曰:古法二钱五分为一分。丹按:此宋以降事,今以一两为一钱,则一分为二分五厘。《类方》又云:半钱匕,今秤约重三分。

铁樵按:结胸无寒证之理,已详前章。然病固自有寒实之一种,故又出此条。经文“与三物小陷胸”两句,似误,当从《活人书》。方后“身热皮粟不解”以下亦误,详其语气,似当在百四九节文蛤散方后。然仍有错误,未能吻合,只可阙疑。

上一章:陈修园·伤寒论第1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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