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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264条

任应秋
任应秋

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校勘】《玉函经》:无“所”字;“烦”字下无“者”字;“则”字作“即”字。

【串解】《医宗金鉴》云:“少阳,即首条口苦、咽干、目眩之谓也,中风,谓此少阳病,是从中风之邪传来也……表邪传其经,故目赤耳聋,胸中满而烦也,然此乃少阳半表半里之胸满而烦,非太阳证具之邪陷胸满而烦者比,故不可吐、下,若吐、下虚其中,神志虚怯,则悸而惊也。”

本条在说明体虚而有热证时应审慎处理的方法。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第75条),是阳虚证;而目赤、胸中满而烦,是热证;本虚而标热,应从其本,不可吐下。

【语译】患少阳病而有自汗出的中风症状,两耳的听觉亦大为减退,这是阳虚证。这时,虽有两目充血发赤、胸部现胀满而烦躁等热象,仍然不应该用吐法或下法,万一用了,可能引起心悸加重和其他的神经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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