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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32条

刘渡舟
刘渡舟

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解析】

本条论述太阳与阳明合病而见下利的证治。

两经或两经以上病证同时发生,无先后次第之分者,谓之合病。合病的发生,多由于邪气过盛,以致同时侵犯数经,其病势也较一经发病为重。“太阳与阳明合病”,在此是指太阳与阳明经表同时受邪,既表现有恶寒发热、头项强痛等太阳经表证,又有缘缘面赤,额头作痛,目痛鼻干,卧寐不宁的阳明经表证。关于阳明经证,《伤寒论》中讲得并不太清楚。原文第49条仅提到“面色缘缘正赤”一证,很不全面。近年来,许多学者把白虎汤证作为阳明经证,混淆了经的概念,也不尽合适。严格地说,白虎汤证作为阳明热证似为贴切。根据庞安时《伤寒总病论》与朱肱《类证活人书》等书的记载,均以阳明经脉为病才叫做经证。而《医宗金鉴》对阳明经证又作了歌诀予以概括:“葛根浮长表阳明,缘缘面赤额头痛,发热恶寒身无汗,目痛鼻干卧不宁。”这里所说的葛根汤证即阳明经证,是阳明经脉受邪,经气被遏所表现的证候,因其经也行于表,故也有发热、恶寒等全身症状。二阳合病,由于太阳、阳明二经受邪多少不同,病变也有所侧重,若太阳病证偏重者,可用麻黄汤,如第37条所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即是其例。本条的二阳合病,其中以阳明经邪为重,这可从“必自下利”一证而知。太阳与阳明经表受邪,尤以阳明经邪为重,由于阳明之气抗邪于表,不能顾护于胃肠之里,里气不和,升降失常,所以出现自发的下利或呕吐等证。以下利为主者,治用葛根汤以解经表之邪,升阳明之气。表解则里和,下利必自止。

葛根汤为阳明经证正治之方,又可兼解太阳表邪,方中主药葛根,不仅能解肌发表,且能入脾胃,升发清阳,鼓舞胃气,善治泄利,故本方治二阳合病,自下利者,最为合适。

专题:32.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来源:《伤寒论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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