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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43条

陈慎吾
陈慎吾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之。

“太阳病,下之微喘”,太阳病本应该发汗治疗,现在却用了下法治疗,这就叫误下,误下之后病人有轻微的喘证。什么原因导致的喘呢?前面我们讲过“误下之后,引邪入内”,邪本来是在人体的外部,经过误下之后,邪进去了,进入哪里了?邪气进到了肺里,所以见喘。“引邪入内”的“内”字包括了很多部位,它可以是胸部和腹部两部分,胸部的脏器和腹部的脏器两部分,所以邪气可能进到了胸部,也可能到了腹部,或者进到胸部的脏器,又或者进到了腹部的脏器,这些部位都有可能。胸部的脏器就是指人的肺部,因为胸部接近于体外,属外,又在人体的上部,所以邪气如果要从身体外部往里侵袭,必须要通过胸部。“引邪入内”就是治坏病了,我们前面讲过坏病,其中有个说法是“桂枝不中与之也”,所以不能再用桂枝汤的原方治疗。我们再看看“桂枝不中与之也”的“与之”和“宜”“主之”之间的区别,“主之”是指整体的方子来说的;“宜”指可以在原来的方子上做加减;“与”指的是保持原来给的方子不变,例如“桂枝不中与之也”,这是指可以把桂枝汤整个的方子做化裁或加减以后再用,要和前面那一节(16条)连起来看。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之”。方子和上一个方子(18条)一样,还是桂枝汤原方加厚朴、杏仁。“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这是因为表还没有全解的原因。我们前面讲解过“未解”和“不解”之间的区别,“表未解故也”指表只解了一部分,那么这部分去哪了?这部分邪气并不是祛除出去了,而是进去了,有一部分邪气进到了肺部,可是表还没完全好,所以下之后见“微喘”。表证没全好还是要用桂枝汤治疗,喘就加厚朴、杏子。

这条条文(43条)和上一条(18条)是一样的吗?它们的治法是一样的,都是桂枝加厚朴、杏子治疗;它们的病理也一样,都是因为肺部有风寒湿。它们不同的是:上面的条文(18条)是新病和老病一起治,而这条条文(43条)里的两个病都是新病,是新病和坏病一起治。这里的喘是新病,是因为误治而得的,太阳病中风没好也属于是新病。

为什么两个病不同(指18条的病与43条的病)却用同一个方子治疗呢?这是因为在辨证施治的时候,它们的脉证是相同的,所以两个病治疗起来是一样的。不管是新病还是老病,又或者是坏病,只要它们的脉证相同,那么它们的治法是一样的,这种治法我们叫“兼证并治法”。这个方子的内容和上一条(18条)的一样,厚朴、杏子也是用来降逆、治喘。

第15条条文(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的注解我们之前谈到了,它其实应该挪到第43条条文(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之)后面。我们再看一看第43条的注解,太阳病误下之后病变成了表证兼喘,因为正气还能抵抗邪气,所以用桂枝汤解肌,再加上杏仁、厚朴来下气降逆。本条(43条)是误下之后,邪尚在表,和第15条的病是一样的,所以还是用桂枝汤。不同的是第15条是“下之后其气上冲”,而第43条是“下之微喘”,那么“喘”是不是也属于气上冲呢?这个“喘”应该也算是气上冲,而且因为是引邪入内导致的气逆,所以不能再用桂枝汤原方去治疗。不能认为气上冲就是用桂枝汤治,这两条条文联系起来就是辨别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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