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昔拾 中医专题中医古籍 伤寒论检阅
伤寒论检阅
专题研究
条文
方剂
中药
病证
医案
中医古籍
伤寒论类
金匮要略类
经方论道
经方医论集
杏林昔拾 » 专题研究 » 条文 » 58.凡病,…

伤寒论第58条

恽铁樵
恽铁樵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成本 无“亡血”二字。《玉函》《脉经》“亡津液”作“无津液”,“液”后有“而”字。

张锡驹:此论汗、吐、下三法,不可误用也。盖汗、吐、下三法,皆所以亡血亡津液者也,用之不当,不惟亡血、亡津液,而亡阴、亡阳也。用之得宜,虽亡血、亡津液,而亦能和阴和阳也。故曰“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医宗金鉴》云:凡病,谓不论中风伤寒,一切病也,其邪正皆衰,可不必施治,惟当静以俟之。

丹波元简云:按程氏、柯氏、汪氏,并谓用生津益血之剂,则阴阳自和,而病自愈,此不必矣。今审察原文语意,“自和”“自愈”两“自”字,分明不假药力,可以见耳。方氏、志聪、《金鉴》,以阴阳为脉之阴阳,此必不然。盖亡血则亡阴,亡津液则亡阳。阴阳,即指气血而言。

上一章:陈修园·伤寒论第58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