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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212条

刘渡舟
刘渡舟

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解析】本条论述阳明腑实证误失泻下之机而导致正虚邪实的重证。

伤寒,指病的来路,或发汗、或吐、或泻下后,热邪不解,反伤胃中的津液,以致热结阳明,胃肠成实。因阳明主土,万物之所归,无所复传,故邪在阳明可留连较长时间,竟有不大便五六日,甚至十余日的。日晡所发潮热,乃为阳明腑实典型症状之一。不恶寒,为表邪已解,邪气完全凝结于里的反映。独语,即自言自语;如见鬼状,形容神识昏糊而躁扰不宁的状态,这是阴精受伤,热邪干扰心神的反映。此时,当以大承气汤泻下肠胃燥屎则病可愈。如果当下不下,坐失泻下之机,而燥热邪气更盛,正气更衰,则会使病情进一步恶化而出现昏不识人,循衣摸床,肢体躁动不安,精神不宁,微喘直视等脏阴竭乏,阴不敛阳,神不守舍,气不归根等危候。但是,本条若与上条相比,则有轻重程度的不同,上条为死证,本条则仍有可生的一面。何以断其死生,当以脉辨之。若脉见弦者,弦为端直以长,说明阴气未尽,正气尚存,还有生机,故曰“脉弦者生”;若脉见涩者,涩为细小而短,往来迟滞而不流畅,甚至三、五不匀,至数不清,是营血虚少,阴液已涸,生命难乎为继,故为死证。根据上述病情,张仲景特别提醒医者,当阳明燥热已成,虽但见“发热谵语者”,亦当用大承气汤及时泻下,不能延误时机,以免使病情加剧、恶化。“微者”是与“剧者”相较而言病势为轻,并非指腑实轻证。由于大承气汤属泻下峻剂,故如果一服便利,燥热已下则当止后服。

本条说明,阳明燥热不解,必然耗竭阴液;而阴液之存亡又关系病人的生死转归,因此釜底抽薪,急下存阴就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还告诉医者,伤寒治以下法,既不可下之太早,也不可当下不下而坐失时机。下之太早,有伤正邪陷之弊;当下不下,又有耗阴竭液之虞。医者只有随时了解病情变化,辨证以论治,才能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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