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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8条

胡希恕
胡希恕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这是根据上面的“七日愈”,太阳病七天愈,在七天以上又好了,那就是“行其经尽故也”,到时候行其经尽的缘故,它就不再传了。

假设要传呢?针足阳明,那就是足三里穴了。这也不一定,太阳病,在六七天的时候要传里的情况多,在五六天、四五天传少阳的情况多。隔个七日了,一般在这个时候传阳明的情况多,所以他说针足阳明。那么六七天也有传半表半里的情况,那你针足阳明就没什么用了。

这也是针对一般的情形来说的。太阳病在七八天的时候,这是传阳明的时候,如果病不好,有传阳明的可能,那么这时候,你针足三里,可以使它不传。但仲景在后边的治疗,他不用这个法子。这也是古人的一种说法,是属于针灸的,可以做参考,但这个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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