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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84条

恽铁樵
恽铁樵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玉 函》下“汗”上有“其”字。

程应旄云:淋家热蓄膀胱,肾水必乏,更发汗以竭其津,水腑告匮,徒逼血从小便出耳。凡遇可汗之证,必当顾虑夫下焦之津液,有如此者。

汪琥云:常云“宜猪苓汤”,然用于汗后小便血者,亦嫌其过于渗利也。张璐云“未汗宜黄芪建中汤”,盖此汤用于疮家身疼痛者甚妙,若淋家犹未尽善。

铁樵按:淋,小便病也。其溺道作痛,附着于输尿管之微丝血管,必兴奋为炎肿状态,体工之自然反应也。有此种病者,若更感冒见太阳症,而有当发汗之证据,医者径予以麻黄,则大汗出,大汗出则血中液体减少而血燥。此时表病虽因得汗而解,而尿管附近之微丝血管,则因血燥而炎肿愈甚,剧痛亦愈甚。血管壁变性,血则渗出,故曰必便血。若单纯伤寒,见麻黄证得麻黄,自然一药可愈;其兼患淋病者,往往汗之且不得解,故曰“淋家不可发汗”。医者遇此等病,当知先后缓急。所谓从内之外,盛于外者,先调其内,后治其外;从外之内,盛于内者,先治其外,后调其内;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此所以仅言“淋家不可发汗”而不立方也。

专题:84.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来源:《伤寒论辑义按》
上一章:陈修园·伤寒论第8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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