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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99条

陈修园
陈修园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注】前言服柴胡汤已而渴者,以法治之,不再用柴胡也;嗣言柴胡不中与者,戒用柴胡也。然有不可泥者。

伤寒四五日,为阳虚入阴之期,身热恶风,颈项强,仍在太阳之分,而不入于里阴也。

胁下满,得少阳之枢象也。

手足温者,是系在太阴。今手足温而渴者,为不涉于太阴而涉于阳明也。

上言服柴胡汤已而渴者,当以阳明之法治之。此不因服柴胡汤而渴,仍宜从枢而治,以小柴胡汤主之。

至于项强、胁满、手足温等症,前言不中与,而兹特与之者,一以大下而里虚,一以未下而里不虚也。

此一节,承上文两节推言之。凡病气不随经气入里而为燥化,与未陷里阴,里气未虚者,无不可以小柴胡汤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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