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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二节,厥阴蓄血症也。

姚球
姚球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此节申明厥症之故也。手足三阴三阳,俱相接于指端。盖手之三阴,从腹走至手;手之三阳,从手走至头;足之三阳,从头下至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至腹。凡阴盛阳虚之症,则阳虚不能顺接于阴;凡阳盛阴虚之症,则阴虚不能顺接于阳。故一切病,传入厥阴必厥也。厥者,手足逆冷,以手足十指属肝,肝病必厥,厥则气不行,手足而逆冷也。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厥利与热,势不并立。发热而厥七日,而反下利,则阳亡于外而热,阴盛于内而利。阴阳不顺接而厥,所以难治也。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诸四逆厥者,应用四逆汤之厥症也。不可下之者,阳厥可下,阴厥宜温,寒症,故不可下也。虚家,元气素虚之人。即犯阳厥症,亦不可下之也。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伤寒五六日,而胸无结聚,腹不鞕满,而脉又虚弱,因而厥者,即有大便闭结之症,系亡血之故,不可下之。下之重竭津液,必阳亡而死也。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下利脉应虚,利而脉反实者,无和缓之胃气,而见真藏脉也,所以主死。

伤寒六七日,不利,更(便)发热而利,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六七日不利,应真元来复之时。更发热而利,阴盛于内,虚阳格于外矣。其人汗出不解,止阳又不能卫外,纯阴无阳,真阳亡矣。所以主死(也),曰有阴无阳也。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发热,阳外亡也。下利,阴寒内甚也。至甚厥不止,则阴阳不相接,所以主死也。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肾藏神而肝藏魂。发热下利,则外假热而内真寒。厥逆,则阴阳已不相接。躁不得卧,肾绝神不宁,肝绝魂不归,安得不死!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逆(冷),烦躁,灸厥阴,厥脉不还者,死。

脉微,手足厥冷烦躁,内寒甚矣。灸厥阴,灸急脉,以回厥阴、阳明之阳也。厥不还,阳不复也,所以主死。急脉,肝经穴,近阳明水道。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灸之不温,脉不还,已为死症。然或根坻未绝,亦未可知。设孤阳随火气上逆,胸有微喘,则孤阳上脱,而必至死矣。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晬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者,亡血也。脉者,血之府。血亡,故脉绝。阴不接阳,故厥冷也。周时脉还,手足温,阳复阴生也,故生。脉不还,血已绝也。阴亡,所以主死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脉迟为寒,六七日,病至厥阴,反与黄芩汤以清热,热除火不生土,故腹中应冷而不能食也。反能食者,中焦脾胃消除,而求救于食也。盖人之所赖以生者神,神之所倚以安者真气。气者,得于天,充于谷。故十二经之王(旺)衰由胃。除中者,胃脘无阳也,故必死。

专题:伤寒经解
来源:《伤寒经解》
上一章:以上七节,太阳风寒两伤之伤寒也。
下一章:以上十一节,厥阴死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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