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柴胡证,如前条所谓往来寒热、胸胁苦满等证是也。伤寒中风者,谓无论伤寒中风,有柴胡证者,但见一证,便当以小柴胡和解之。不可谓其不具,而以他药发之也。前条云: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者,与小柴胡不与桂枝即此意。亦太阳篇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