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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105条

任应秋
任应秋

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校勘】成无己本:“十三日”下有“不解”二字。《玉函经》《脉经》《千金翼方》:“谵语”上有“而”字;“以有热也”句作“内有热也”。《千金翼方》:没有“调胃”两字。

【句释】“脉反和”,汪琥云:“言其脉与阳明府证不相背之意,若脉果调和,则无病矣。”脉与证应,当为滑数或大等脉。“脉当微厥”,《伤寒论·辨不可下篇》云:“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大”,仍属于里虚证的脉搏,不是脉微而手足厥的意思。

【串解】汪琥云:“谵语有热,法当以汤荡涤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便当坚硬而不出,今反下利,及诊其脉又调和,而非自利之脉,知医非其治而以丸药下之也。若其人不因误下而自利者,其脉当微而手足见厥(按:此义不安),此为内虚,不可下也。今脉反和,反和者,言其脉与阳明府证不相背之意,若脉果调和,则无病矣,此为内实,故见谵语下利等证,与调胃承气汤者,以下胃中之实热也。”第104条是少阳、阳明并病的坏证,这条是阳明的坏证。两条致坏之因,都由于“丸药”误下,而当时的丸药下剂,又为巴豆、甘遂等热毒药,说明伤寒热病的下法,当用“汤”,不当用“丸”,当用寒下,不当用热下。

【语译】患伤寒十多天,表证解后反而神昏谵语,这是由于里热亢进而来,最好适当地选择承气汤等泻下清热。如并没有用泻下剂,而小便特别清畅,是体内水分偏走肾脏膀胱,肠道势必干燥而便秘,但患者反而拉起肚子来了,这是他又错吃了热泻丸药而造成的。假如他是胃肠机能衰减的腹泻,应该出现微厥的脉搏,现在他的脉搏非常洪大,这已经是人为地造成了阳明热实证,这时用调胃承气汤再不要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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