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注】厥阴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即厥与热之日数比较,厥少热多者,为阳气进而阴气退,其病势当易愈;若四日至七日,寒去而热不除者,阳气太过,阴血受伤,其后必便脓血。
此节言阴阳胜负可以日数之多寡验之也。
厥阴病多有便血者,以厥阴主包络而主血也。
[述]张注:《内经》云: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热病,热虽盛不死,是伤寒以热为贵也。然热不及者病,太过者亦病。故此二节论寒热之多少,以明不可太过与不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