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
《经》云 :“ 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 是伤寒以热为贵也。然热不及者病,太过者亦病。故此二节论寒热之多少,以明不可太过与不及也。伤寒热之日数,多于厥之日数,阳气进,阴气退,故病当愈。若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阳气太过,阴血必伤,故必便脓血。
王圣钦曰:厥阴病多有便脓血者,厥阴主包络而主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