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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16条

刘渡舟
刘渡舟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解析】

本条指出了表证误治后发生“坏病”的治疗原则。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是说太阳病当汗,但发汗不得法,故虽经发汗但病不除。“若吐,若下,若温针”是说太阳病不当用吐、下、温针等治法,而反用了这些治法。“温针”是古代较为盛行的一种治疗方法,即针刺后在针柄以艾火加温,使温热从穴位透入,以达到治疗目的,多用于治疗痹证及内寒疼痛等证。本条由于治不得法或治疗上的错误,以致病“仍不解”。从“桂枝不中与也”提法上看,可知这个“仍不解者”非为太阳表证不解,而是病情发生了新的变化,或者说是被治坏了的病,故张仲景称之为“坏病”。所提出的“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救治法则,即要求医生对“坏病”应仔细、谨慎地审查其现有的脉证,了解分析各种误治原因及所造成的后果,然后顺随客观病情,恰如其分地进行辨证治疗。这一观点,不仅对治疗坏病有指导意义,而且对治疗其他各种疾病,都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因为这一法则的基本精神就是辨证论治。

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解析】

本条指出,太阳伤寒表实证忌用桂枝汤。

“桂枝本为解肌”,提示桂枝汤之解肌发汗和麻黄汤之发汗解表不同。桂枝汤仅仅是解肌而已,发汗力弱,又有芍药、大枣之酸敛甘补,于发汗之中有止汗之意。而“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为寒邪闭表之太阳伤寒表实证,应用麻黄汤发汗解表,开泄腠理,发散寒邪。桂枝汤无开表闭之力,反有敛荣止汗之弊,所以说“不可与也”。如误用之,可使表闭阳郁更甚而使病情加重,以致转成不汗出而烦躁的大青龙汤证或发生斑、黄、狂乱等种种变证。正因为误用桂枝汤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故张仲景反复叮咛:“常须识此,勿令误也。”“识”,读“志”,牢记之意。即一定要常常牢记此言,不要误用桂枝汤去治疗伤寒表实证,这样才不至于发生错误。

太阳伤寒表实证忌用桂枝汤,这是应该注意的一个方面。反之,中风表虚证也要忌用麻黄汤,误用则可造成大汗不止而发生伤阳耗阴之变,“一隅三反”,这一点也千万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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