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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45条

刘渡舟
刘渡舟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解析】

本条论述太阳病汗、下后不解仍可再汗。

太阳病,本应发汗而解。今“先发汗不解”,说明可能为表里同病,或汗不得法,或病重药轻,以致一汗不解。既然表不解,就应再以汗解,虽有里证亦不应攻下。否则误下必伤正气,可引起表邪内陷,变生他病,今表不解而复下之,察其脉仍见浮,说明病邪仍在太阳之表,没有内传。“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是自注句,指出病不解的原因是当汗未汗,而反用下法则误。由于病为汗下之后,故虽应再汗,亦不可用麻黄汤峻汗,当选用桂枝汤为宜。

太阳病,有一汗不解可以再汗之法;阳明病,有下后余热复聚,可以再下之法。临证以辨证为准,有是证则用是法,切不可动摇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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