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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太阳病传解

沈尧封
沈尧封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五气所伤之通称,如头痛身热不凉,即谓之伤寒,至今犹然。脉静者,阴邪也,不传他经。躁烦,脉数急者,阳邪也,势必传里。寒温属阴,风热燥属阳。

传,传经也。一日之传,始太阳,终厥阴。论称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者,谓始于太阳也。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为不传者,谓二日阳明,三日少阳也。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者,谓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也。此传经之日期也。传者,如此递彼之,谓非经经传到方谓之传。注伤寒家皆谓不传阳明、少阳,即不传三阴,必传阳明、少阳、方传太阴、少阴、厥阴,故有传则俱传之谬说。若然与阳明无所复传句大相背谬矣。因又创阳明有在经在府之不同,以调停其说,谓在经则传,在府则不传也。在府者,以胃家实作主;在经者,以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作主。不思身热汗出不恶寒证,除却胃实成何?阳明胃实证,除却身热汗出不恶寒,岂反以身不热?汗不出恶寒者,为阳明乎?细思自得。

行经与传经不同,病初起六日行太阳经,纵有实邪,未可大下。次六日行阳明经如有实邪此时正当下之次六日行少阳经,亦不可妄下。论称太阳病,头痛至七八日已上,自愈为行其经尽者,谓行尽太阳之经也。七八日已上者,六日也,故曰初起六日,行太阳经论。又称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谓其已行尽太阳一经,再欲行阳明一经也。故曰次六日行阳明经,至此已十二日矣。自第十三日至十八日当行少阳经,据论称伤寒十三日不解,此本柴胡证,又云太阳病过经十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以小柴胡汤本少阳主方,过太阳之经十日,则十六日也,正值行少阳之期,故曰次六日行少阳经,此行经日期也。至若论称过经,所指不同。阳明论中称过经,乃可下之者,谓过太阳之经至阳期经中乃可下也。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谵语属阳明病,今行过阳明之经,而反谵语也。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者,过太阳之经也。过经与行经日期同,与传经大不同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二日传阳明之期,三日传少阳之期。阳明筛中云:始虽恶寒,二日自止,传阳明之证据也。心中悸而烦者,传少阳之证据也。若不见不恶寒,不见心中烦悸,为不传阳明少阳也。

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

心中烦悸是将传少阳之征。少阳主方,本是小柴胡汤,因未见口苦、咽干、目眩,尚在将入未入之际,故用小建中汤。少阳论中,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与小建中汤;不瘥,与小柴胡汤,即此意也。

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发汗后,病不从汗解,蒸蒸发热者,自内蒸出,此传人阳明之征,胃虽未实,而邪已入胃,故用调胃承气汤。

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此言太阳病二三日而烦躁者,不必尽传阳明。有水结胸一证,不可不察,当于脉之微弱上辨之。寒分即水之凝结者,本论无痰字,此即痰也,膈以上象天,清阳所聚,膈以下象地,浊阴所聚,故心下结硬,其病尚在膈上,皆由痰饮阻滞清阳之气使然,非食物停滞也。

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絷絷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上文论外中风而内有寒痰之证,未有方治,此复详言病状出方治之。

问十枣汤未必即是治上节之病,曰心下结,见于误汗吐下后者居多。若未经汗吐下之心下结止此一证,而治未经汗吐下之心下硬亦止此一方,况药又对证,非此而何?

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复以汗解,宜桂枝汤。

上节言表解者乃可攻之。倘表未解,尚恶寒者,未有方治,此特补之。

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二节当作一句读。阳明脉本大,少阳脉本小,伤寒三日,应传阳明少阳日期,而脉之大小如经,知其不久自己也。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问曰:伤寒三日,脉浮数而微,病人身凉和者何也?答曰:此为欲解也。解以夜半,脉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脉数而解者,必能食也。脉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立夏得洪大脉,是其本位,其人病身体苦疼重者,须发其汗。若明日不疼不重者,不须发汗。若汗澈渤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脉,是其时脉,故使然也。四时仿此。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

问曰:病有战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战,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也。若脉浮而数,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虚,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发战也。

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寒虚相搏,此名为革。妇人则半产漏下,男子则亡血失精。

前伤寒条内云:脉浮而紧者,名曰弦。此曰大则为芤,则弦大,即上文浮而紧,按之芤之脉也。以是知半产漏下,亡血失精,即上文本虚二字注脚。

问曰:病有不战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脉大而浮数,故知不战汗出而解也。

问曰:病有不战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脉自微,此以曾经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内无津液,此阴阳自和,必自愈,故不战不汗出而解也。

以上十一节论病解之不同。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此言传阴之候。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此言传半表半里之候,不必见口苦,止据胁下满,即当用小柴胡汤。所谓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也。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谓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此与少阴病极相似,惟头汗出为异耳。少阴病有汗者四,俱兼下利,二证可治,二证不可治,独头汗出者绝无。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加桂枝汤主之。

此言邪传半表半里而外证尚多之治。

太阳病,头痛至七八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伤寒三日,一大关键,谓三阳已尽,三阴当受邪也。阴不受邪,可自解矣。伤寒六日,又是一大关键,谓其六日行太阳一经已尽,若不自解,则或传阳明,或传三阴之候也。七八日已上者,六七日也。欲作再经者,言已行尽太阳一经,恐欲再行阳明一经也。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阳去入阴故也。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脸内际黄者,此为欲解也。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已上四节辨入阴与欲解病脉证。脸内际近鼻处是也。

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如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此辨蓄血证也。与水结胸辨,不与阳明胃实辨,阳明胃实其脉亦实,与脉微而沉大不相似,惟水结胸与蓄血证其脉皆微,其证不能卧,但欲起,与如狂相类,故辨之。然水蓄于下,小便必不利;水蓄于上,其胸必结。今既不结胸,小便复利,而脉微如狂,非蓄血而何?

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

为无血言无瘀血,非血少也。此与湿热发黄证辨,太阳病脉沉,身黄,与湿热栀子柏皮证同,惟小便利不利为异耳。如小便不利,则病在气分,不在血分,为无瘀血也。若小便自利,则病不在气分,必在血分,更有如狂现证,其为瘀血明矣。

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此与一切五苓猪苓等证辨也。蓄血证亦不定现发黄,惟少腹满而小便利者,斯为确据。满比硬稍轻,故用丸。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前条瘀血全无行动之意,故用飞潜吮血之物,活动其血,以逐之。此条血已自下,不过乘其势而导之使出,故不假动血药。

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外证未解者,尚恶寒也。此补上文,外证未解之治,此条与十枣后治外证未解一条,编伤寒者,往往编在一处,以为类叙法,遂令类叙处有重复之嫌,抽出处有缺文之恨,故移正之。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此申明上文下之为逆句。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

此总提停水证起下四节。

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

服汤已,即是小青龙汤,非寒去欲解之后再用小青龙也。以上论伤寒未解而停水者。

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表证即是发热汗出,恶寒里证即是停水。

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

渴者丹田有热,故五苓散中用泽泻、猪苓。不渴者,丹田无热,故茯苓甘草汤中不用泽泻、猪苓。以上论中风未解而停水者。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阳气大亏之证,望其七日来复之期,阳气渐苏,阴邪渐退可自解也。乃反增下利汗出,是微阳已散,阴邪独留,不死何待?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此较上条少一汗出证,在可治不可治之间,故曰难治。治法不外通脉四逆。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脾属太阴湿土,凡伤于湿者,内应太阴,兼寒者,吐利腹痛,即太阴之正症。兼热者,即湿痹发黄证。若内湿热而外复感风寒者,即麻黄连翘赤小豆证。丹溪以造曲比之谓,湿热郁久则发黄,故自汗出者,谓之热越,不能发黄,即不汗出而小便自利者,亦不能发黄,以湿热分泄故也。此条脉浮为有表证,脉缓为属脾,不见吐利腹痛,是湿热,非寒湿也,即是麻黄连翘赤小豆证,因小便自利,故不发黄耳。问曰:既属太阴,如何不编入太阴内?曰:太阴病认证处全在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此条内一证不见,若编入太阴内,教人何处认证?况脉浮的属太阳证据,如何混入太阴内?七八日暴烦下利,天是邪去欲解之候,恐人误作传入阴经治,故曰必自止,当不治自解耳。

伤寒八九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

上言湿热证,小便自利者,不发黄,此论小便不利而发黄之治。

脉浮而迟,面热赤而战惕者,六七日当汗出而解。反发热者,差。迟为无阳,不能作汗,其身必痒也。

脉迟不同沉迟,而尺中迟,皆属营气不足,新加汤主治。沉迟面赤属下虚,自汗乃解。此条脉浮而迟,属卫阳虚。经云:上焦开发,若雾露之溉是为气。因少此如雾露者,则不能作汗,至于面赤亦有数条,痉病与二阳并病,皆由阳气怫郁在表,治宜发汗。本条属卫阳虚而表未解,又宜小剂发汗。厥阴中戴阳一条,听其自汗乃解,即少阴病中通脉四逆一证,肾阳大虚,仍用葱以通阳气。参观全论,面赤一证,未有不从汗解者。

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上半节是欲解之候,白面色反有热色以下与上条同,上条无方,此条出方。

主治不呕与少阳辨。太阳转入少阳必呕,今不呕,非少阳之往来寒热,便调与阳明。辨太阳转入阳明,必胃实,不大便,今便调,非阳明之潮热。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

不呕与少阳病辨。误下少阳,胸满烦惊,一身尽重,不可转侧,与此证相似。但少阳证喜呕而此证不呕为异耳。

不渴与三阳合病辨。三阳合病,身重难以转侧,与此证相似,但三阳合病,治用白虎,其证必渴,而此证不渴为异耳。恐人误认,故特提要处辨之。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脯所剧者,此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所致也。

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本论云: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痛,而有兼寒兼热之异。兼热者,脉来沉细无汗而发黄,兼风寒者,脉浮虚而涩多汗恶风寒而不发黄,此皆有发热证也。故本论详辨。至若但痛而不发热者,俗名白虎历节,本论不具此证,虽不发黄,其中有热者不少,不可泥于经文寒胜为痛之句。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热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服药已即是服麻黄汤,此亦倒装文法,非已解后更用麻黄汤也。

太阳病,脉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此条疑有误处。经云:夺血者无汗。本论云:衄家不可发汗,况上条明云自衄者愈,似无再用麻黄汤之理。

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太阳病,过经十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伤寒六日内太阳主气,第七日至十二日阳明主气,第十三日以后少阳主气。此言过太阳之经十余日则病十七八日也。值少阳主气之期,当用小柴胡主治。若经误下,当先看小柴胡证仍在否,再议治法。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中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上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呕乃柴胡证据,言以呕故知极吐,柴胡证也。

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中痞硬,呕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当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与大柴胡汤。但结胸,无大热者,此为水结在胸胁也。但头微汗出者,大陷胸汤主之。

专题:伤寒论读
来源:《伤寒论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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