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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厥阴病脉症

沈尧封
沈尧封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此厥阴病之提纲也。然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不欲食,食则吐蛔之外,更有厥热往来,或呕,或利等证,犹之阳明病胃家实之外,更有身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等证。故阳明病必须内外证合见,乃是真阳明。厥阴病亦必内外证合,见乃是真厥阴。其余或厥或利或呕,而内无气上撞心,心中疼热等证,皆似厥阴而实非厥阴也。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此正邪分争,一大往来寒热病也。厥深热亦深,厥微热亦微,犹言寒重则发热亦重,寒轻则发热亦轻论,其常理也。其有不然者,可以决病之进退矣。故下文即论厥少热多,厥多热少,不知注伤寒者,皆以热字作伏热解,遂令厥阴病有热无寒矣。不思乌梅丸是厥阴主方,如果有热无寒,何以方中任用姜附桂辛椒大辛热耶?盖厥阴为三阴之尽病及此者,必阴阳错杂,况厥阴肝木于卦为震,一阳居二阴之下,是其本象,病则阳泛于上,阴伏于下,而下寒上热之证作矣。其病藏寒,蛔上入膈,是下寒之证据也。消渴,心中疼热,是上热之证据也。况厥者,逆也,下气逆上,即是孤阳上泛,其病多升少降。凡吐蛔,气上撞心,皆是过升之病,治宜下降,其逆上之阳,取《内经》高者抑之之义,其下之之法,非必硝黄攻克实热,方为下剂,即乌梅丸一方,下法已具,方中毋黄连乌梅黄柏苦酸咸,纯阴为下降,即附子直达命门,亦莫非下降药也,下之而阳伏于下,则阴阳之气顺而厥可愈矣。倘误认厥为外寒所束,而反发其汗,则心中疼热之阳尽升于上而口伤烂赤矣。以表药多升,而厥阴之脉环唇内也。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必便脓血。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已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除中者,中气除也。喻嘉言谓之胃阳发露。凡厥利当不能食,忽然能食,暴热一来,其阳即散,立毙之候也。

伤寒脉迟,至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此原除中病因。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此论其常理。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此论其变态阳气过亢上升下降之证。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蛔厥证中下二焦俱寒,膈上独热,治当下其逆上之阳,此厥阴之正病也。节首脉微藏厥,与少阴有阴无阳之死证同。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提纲中不言脉,读此可知厥阴脉本沉也。又读上条脉微为藏厥,可知厥阴不甚微也。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有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此推开说凡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手足逆冷,故手足冷他证尚未必即是厥阴病,以起下诸条。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伤寒六七日,脉微,乎足厥冷,烦躁,灸厥阴不还者,死。

灸厥阴脉起处,足大指丛毛之际。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白虎证兼有消渴却与厥阴病相似,惟脉滑并无气上撞心,心中疼为异耳。此已下数,俱非厥阴正病,因论手足厥冷,故类叙及之,以便同中审异耳。后呕论与下利仿此。阳明沦中非阳明而仍称阳明者,以皆有胃实证也,使人就胃实中分别。厥阴论中非厥阴,即不称厥阴而止称伤寒者,以无气上撞心,心中疼热等证故也。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下,攻下也。虚家亦然者,言虚家亦令四逆厥也。起下三节。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论厥而两言不结胸者,以少阴论中有。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一条,少阴论中手足冷者颇多,皆不论独取。未经论者论之,其白虎证虽经论过,但前止云背恶寒而未及手足冷,故复论之。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上方治腹濡脉虚证,下方治冷结在膀胱关元证。叔和释脉云:细极谓之微,则此之脉细欲绝,即与微脉混矣。不知微者,薄也,属阳气虚。细者,小也,属阴血虚。薄者,未必小;小者,未必薄也。盖营行脉中,阴血虚则实,其中者少,脉故小。卫行脉外,阳气虚则约乎外者怯,脉故薄。况前人用微字多取薄字意,试问微云淡河汉薄乎?细乎?故少阴论中脉微欲绝,用通脉四逆主治,回阳之剂也。两脉阴阳各异,岂堪混释!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便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此即治上热未除之证。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缓弱之脉,多属太阴,非湿即寒。今小便利,非湿也,呕而厥寒也,故用四逆。干呕,吐涎沫,头痛扦,吴茱萸汤主之。

阳明论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手足不厥者,头不痛,亦用吴茱萸汤。今云头痛则呕,与咳在所必有。

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咳不止者,死。

二节论下利发热之死证。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此总论下利之脉。喻嘉言执此发热不死句,以为与《内经》下利身热则死相反,因渭此之下利,非《内经》之下利,创制逆流挽舟伪法,天枉后人。不思仲景何尝不言下利发热者死?上文已两言之矣。独是见此微弱数之脉,虽发热不死耳。跟定上文,发热者死来,虽字故有著落。若照喻嘉言讲,虽字全无着落。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差,必清脓血,以有热故也。

指出便脓血之病根,以便施治。其治热利之方,即白头翁汤也。便脓血不同少阴病,便脓血桃花汤主治。此之便脓血,白头翁汤主治。认证处全在欲寐不欲寐上辨。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水,冷水也。欲饮水,较渴更葚。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热利者,或便脓血,或未便脓血而已。见脉数,渴欲饮水等证也。下重,少阴四逆散证,亦泄利下重。然既称阴,必有但欲寐可认。

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醉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过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伤寒论读》厥阴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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