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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太阳病脉证篇

陈修园
陈修园

在表在外,病各不同,麻黄桂枝汤亦各判,请彙集而参观之。太阳之病,皮肤为表,肌腠为外。外证未解,肌中之气为邪所伤,其脉因见浮弱者,当以甘温之药,资助肌腠之气血从汗而解,宜桂枝汤。

此一节,言桂枝汤为解外之剂也。

张令韶曰:自此以下十五节,言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汤有麻黄、桂枝之各异也。

柯韵伯曰:桂枝温能散寒,甘能益气生血,辛能发散外邪。故麻黄、青龙,凡发汗剂咸用之,惟桂枝汤不可用麻黄,而麻黄汤不可无桂枝也。何也?桂枝为汗药中冲和之品,若邪在皮毛,则皮毛实而无汗,故主麻黄以直达之,令无汗者有汗而解。若邪在肌肉,则肌肉实而皮毛反虚而自汗故不主麻黄之径走于表,止佐以姜、枣、甘、芍调和气血,从肌肉而出皮毛,令有汗者复汗而解。二方之不同如此。令人不知二方之旨,以桂枝汤治中风,以麻黄汤治伤寒,失之远矣。

在表之邪未解,尚见太阳头项强痛等病,医者误下之,犹幸里气未夺,反上逆与表邪交错于胸中,而为微喘者,表未解故也。盖肌也表也。气原相通,邪从表而入肌,亦从肌而出表,故仍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汤主之。盖杏仁降气,厚朴宽胸,方中加此二味,令表邪交错者,从肌腠出于皮毛而解矣。按时人往往于肌表二字认不清,所以终身愦愦。

此一节,言表邪未解者,不可下,若误下之,仍宜用桂枝加味,令其从肌以出表。

桂枝加厚朴杏子汤方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厚朴二两,炙,去皮    杏仁五十枚

上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在外之邪未解,尚见太阳头项强痛等病,须知其为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治之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此一节,言误下后还用桂枝汤救外证之逆。次男元犀按:桂枝汤本为解肌,误下后邪未陷者,仍用此方。若已陷者,当审何逆,从其变而治之。然则外证未解,救误如此,而内证未除者,救之当何如?师故举一隅以示人焉。

未汗遽下之,既以桂枝汤为救误之法;先汗而复下之,亦藉桂枝汤为补救之资。太阳病,先以麻黄汤发汗,既汗而犹不解,正宜以桂枝汤继之。而竟不用桂枝汤而复下之,此粗工泥守先汗后下之法,不知及脉理故也。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此一节,言先汗后下,察其脉浮病不解者,仍宜用桂枝汤以解外也。言外见麻黄汤后继以桂枝汤为正法也。

请再以表病用麻黄汤之法而言:太阳病,脉浮紧,是麻黄证的脉;无汗,发热,身疼痛,是麻黄证的证。医者不知用麻黄汤,至八日当阳明主气之期,九日当少阳主气之期不解,表证仍在,此虽为日已久,还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若服前药已,吸见表邪  得汗出而微除,而三阳之阳热内盛,阳盛则阴虚,故其人阳盛而发烦,阴虚而日暝,剧者必逼血上行而为衄,衄出而经络之热随衄乃解。所以然者,以太阳主巨阳这气,阳明主悍热之气,少阳主相火之气,三阳合併而为热。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此一节,言病在太阳得阳明、少阳之气化,合併为热之治法也。但言发热不言恶寒者,主太阳之标阳而言也。

三阳气盛,汗之而不解者,既可使其从衄而解矣。而太阳本经之热,亦有自衄而解之证。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不因发汗而其热自能从而解者,其病比上条三阳合併稍轻而易愈。盖血之与汗,异名同类。不得汗,必得血;不从汗解,而从衄解。此与热结膀胱血自下者,同一局也。

此一节,言不因三阳之气盛,不用麻黄之发汗,而太阳标阳之热,若得衄则无不解矣。

男蔚按:发热无汗,则热郁于骨,热极络伤。阴络伤,血并冲任而出,则为吐血;阳络伤,血并督脉而出,则为衄血。此督脉与太阳同起目内眦,循膂络肾,太阳之标热借督脉作衄为出路而解也。

二阳并病,缘太阳初得病时,当发其汗,汗先出不通彻,因转属阳明,故谓之并病。夫既属阳明,则水穀之汗相续不绝,肌表中进自见其微汗出,若果不恶寒,则太阳之证已罢可以议下矣。若太阳恶寒之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治之逆。必须发汗,为治之顺。如此当知有小发汗、更发汗二法。可小发汗为偏于阳明在经之证。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即面色有热色之象,为阳明之气怫鬱在表,当以小发汗之剂解之;解之而不尽者,仍以药气熏之,中病则已。若太阳经气俱病之重证发汗不彻,不足言,仅为阳气怫鬱不得越。缘前此当发太阳之汗而不汗,热邪无从外出,其人内扰不安而烦躁,此烦躁由于不汗所致,与大青龙证之烦躁同例。邪无定位,不知痛处,腹中、四肝皆阳明之所主,太阳之病邪并之,或乍在腹中,或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定位,呼出为阳,呼入为阴,阳明之气不相交,故其人短气,然其人所以短气者,但坐,以汗出不彻以致阴阳之气不交,出入不利故也,更发其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滞涩不流利,故知其汗液不通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病并于阳明也。

庞安常拟补麻黄汤,喻嘉言拟桂枝加葛根汤。二方俱隔靴搔痒。

病出汗不彻,且有小发、更发之法,况其为应汗不汗乎?然亦有法虽当汗,而独取尺脉为凭,为法外之法。脉浮数者,必发热,法当汗出而愈,若误下之,虽幸其邪尚未陷,而无如气被伤而身重,血被伤而心悸者,盖卫气营血外循行于经络之间,而肺卫心营内取资乎水穀之气,今下后为阳明水穀之气不充,不可发汗,当听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尺为阴而主里,此里阴之虚,慎勿乱药,唯糜粥自养,渐复胃阴。又依《内经》之说,月廓满则气血实、肌肉内坚,预告病人勿幸速效。须俟谷气充,天时旺,则表里之气实,而津液自和,便自汗出而愈。此法外之法也。

此一节,言汗乃血液,血液少者不可汗也。

由此法而推之,脉浮数之外更有脉浮紧之证。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麻黄汤发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其然?以营者水穀之精气也,和调于五脏,洒陈于六腑,乃能入之于脉。今尺中迟,乃知中焦之营气不足,血液虚少,不能入于脉故也。前云脉浮数,因误治而虚其阴,尚可勿药而俟其自愈。今则浮紧之脉,不易出汗,阴气本虚,不因误治所致,又不能俟其自复而作汗。若云先补后散、补散兼用,更为亡语。吾观虚人于未病时,服人参、地黄等药无数,尚且未见大效,岂邪盛无汗之际,得之即能补虚而不助邪乎?是必无之理也。当于本原处而求其治则得矣。

此一节承上节而续言脉浮紧之证,以见血液少者不可发汗。言外见虽发之而亦不能作汗也。

二者,于尺中之脉,既知其不可,即便知其可矣。凡脉浮而紧,其尺中不迟者,病在表,而营不虚也,可以发汗,宜麻黄汤径发之,不必他虑也。脉浮而数,其尺中不微者,为里不虚也,可以发汗,宜麻黄汤径发之,又不必他虑也。

此一节,承上文两节之意而申言之。

上言营、言里而诊于尺中者,以营为阴也。营阴而卫阳和合而循行于肌表。今请再言卫气:病人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本和,然营气和者,而竟有常自汗之让奈何?盖因卫外之卫气不谐,以卫气之虚,不能共营气和谐故尔。盖卫为阳,营为阴,阴阳贵乎和合。今营自和而卫不能与之和谐,以致营自行于脉中、卫自行于脉外,两不相合,如夫妇之不调治者。当乘其汗正出时,与桂枝汤啜粥,是阳不足者温之以气,食入于阴,气长于阳。既汗复发其汗,则阳气振作,营卫因之以和,则汗不复出而愈,宜桂枝汤。

此一节,因上文营气不足而复及于卫气也。

病人脏腑无他病,惟有定时发热,因有定时自汗出,每热则汗出,与无热而常自汗出者不同。而推其所以不愈者,即《内经》所谓阴虚者阳必凑之,故少气,时热而汗出,此卫气因阳热之凑而不和也。治者先于其未发热之时发其汗,欲从汗以泄其阳热,并以啜粥,遵《内经》精胜而邪却之旨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上节言卫气不和,乃卫气不与营气相和;此节言卫气不和,乃卫气之自不和也。

张令韶云:此二节言桂枝汤能和营卫而发汗,亦能和营卫而止汗也。柯韵伯云:一属阳虚,皆令自汗,但以无热、有热别之,以常汗出、时汗出辨之,总以桂枝汤啜热粥汗之。

前言邪从衄解,一在八九日三阳热盛,服麻黄汤之后而解也;一在太阳本经热盛,亦有不服麻黄汤可以自衄而解也。然二者皆于衄后而解,亦有衄后而不解者,不可不知。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其衄点滴不成流,虽衄而表邪未解,仍以麻黄汤主之。俾元府通,衄乃止。不得以衄家不可发汗为辞,谓汗后有额止陷,脉紧,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之变也。然彼为虚脱,此为盛盈,彼此判然。且衄家是素衄之家,为内因致衄;此是有因而致,为外因。

此一节。又补言衄后邪不解之症也,然邪解而脉微,邪不解而脉浮,以此为辨。

以上两言得衄而解,又言得衄而仍不解,大旨以汗之与血异名同类,不从汗解,必从衄解。既衄而不成衄者,又当从汗而解之,言之详矣,然衄证又当以头痛为提纲,以头为诸阳之会。督脉与太阳同起于目内眦,邪热盛则起于督脉而为衄也。然头痛病在上也,而察其病机则在于下:一曰大便,一曰小便。若伤寒不大便六日,六经之气已周七日又值太阳主气之期,头痛有热者,热盛于里,而上乘于头,与承气汤,上承热气于下,以泄其里热。其头痛有热而小便清者,知热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以麻黄汤泄其表热。此一表一里之证,俱见头痛。若头痛不已者,势必逼血上行而为衄,此可于未衄之前,以头痛而预定之也。然犹有言之耒尽者,病在表者固宜麻黄汤,至于病在肌腠,其邪热从肌腠而入经络,头痛亦必作衄,宜以桂枝汤于未备之前而解之。

此一节以“头痛者必衄”五字为主,而言在里、在表、在经之不同,欲学者一隅而三反也。

总而言之,桂枝与麻黄功用甚广,而桂枝汤更有泛应曲当之妙。伤寒服麻黄汤以发汗,服后汗出身凉为表邪已解,至半日许复发热而烦,是表邪解而肌邪未解也。又诊其脉不见桂枝之浮弱,仍见麻黄证之浮数者,知非麻黄证未罢,乃肌腠之邪不解,动君火之气而为烦所致。麻黄汤不可治烦,可更易麻黄汤之峻,而用啜粥调和之法以发其汗,宜桂枝汤主之,解肌以止烦。

此一节总结十五节。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汤有麻黄、桂枝之各异,而申言桂枝之用更宏也。

柯韵伯云:桂枝汤本治烦,服后外热不解而内热更甚,故曰反烦;麻黄证本不烦,服汤汗出,外热初解,而内热又发,故曰复烦。凡曰麻黄汤主之、桂枝汤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汤不解,仍与桂枝汤;汗解后复发烦,更用桂枝汤者,活法也。服麻黄汤复烦,可更用桂枝;服桂枝汤复烦者,不得更用麻黄。旦麻黄脉证,但可用桂枝汤更汗,不可先用桂枝汤发汗,此又活法中定法矣。

汗、吐、下三者,攻邪之法也。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用之得当,则邪去而病已。若汗、吐、下用之太过,为亡津液,而且有亡阳之患。虽其汗、吐、下之证仍在,不可复行汗、吐、下之法,姑慢服药,侯其阴阳之气自和者,邪气亦退,必自愈。

此一节,言汗、吐、下三法不可误用。张令韶云:以下十三节皆所以发明首节之义,以见汗、吐、下之不可误施有如此也。

大下之后,复发汗,以致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用利小便之药治之。姑俟其津回,得小便利,则阴阳和,而表里之症必皆自愈。

此一节,言汗下逆施,重亡津液也。

下之后,复发汗,则气虚于外,不能熏肤充身,故必振寒,血虚于内,不能营行经脉,故脉微细。所以然者,以误施汗下,内外气血俱虚故也。

男无犀按:此言倒施下、汗之误。病在外当汗解,而反下之,伤阴液于内,故脉微细;复发汗,又虚阳气于外,故身振寒。此为内外俱虚,阴阳将竭,视上节病较重。虚神无附丽而自悸,则悸为虚悸,而烦亦虚烦也。

陈平伯云:但云心中烦悸,不云无汗恶寒等症,可知服过麻黄汤后,表实已解,里虚渐着,故以此汤补之;否则,大青龙汤、栀子豉汤之证,误服害事。

少阳为阳枢,少阴为阴枢,其气相通。太阳病,过经十馀日,十日为少阴主气之期,医反二三下之,逆其少阴之枢机。后四五日,乃十五六日之间,再作经,而又当少阳主气之期。太阳之气不因下陷,仍欲从枢而外出,故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以解外。若呕不止,是太阳之气不从枢外出,而从枢内入,干于君主之分,外有心下满急之病象,内有鬱鬱微烦之病情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下其邪气,而不攻其大便则愈。

此言病在枢者,小柴胡汤达之于外,所以转之;大柴胡汤泄之于内,亦所以转之也。

大柴胡汤方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芍药三两    半夏半升(洗)    生姜五两(切)枳实四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一方用大黄二两(若不加大黄,恐不为大柴胡汤也。

此方原有两法,长沙辨而均用之。

少阳之枢并于阳明之阖,故用大黄以调胃。

伤寒十三日,经尽一周而又来复于太阳,若不解,又交于阳明主气之期,病气亦随经气而涉于阳明司合而主胸,少阳司枢而主胁。既满而又呕,是阳明之合不得少阳之枢而外出也。日晡所在申、酉、戌之间,阳明于其所旺时而发潮热,热才已而即微利,此本系大柴胡证,不知用大柴胡方法。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微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丸缓留中,不得外出,非其治也。潮热者,阳明气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太阳之邪于外,后以柴胡加芒硝解阳明之邪于内而主之。盖胸胁满而呕,太少两阳之病;日晡所发潮热,阳明燥气之病也。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逆于阳明中土,亦当从枢而外出。其用柴胡加芒硝,亦从枢出之义,非若承气之上承热气也。

柴胡加芒硝汤方

柴胡二两十六铢    黄芩一两    人参一两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一两(切)    芒硝二两    大枣四枚    半夏二十铢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煮微沸,分温再服。此药剂之最轻者,以今秤计之,约二两,分二服,则一服只一两耳。

伤寒十三日,再经已周,而又来复于太阳不解,则病气已过于阳明胃腑,名曰过经。过经谵语者,以胃腑有热也,当以汤药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大便当硬,今不硬而反下利,诊其脉不与证相背,亦始谓之调和者,知医不以药下之,而以丸药下之,病仍不去,非其治也。若胃气虚寒而自下利者,脉当微而手足亦厥,必不可下。今脉与阳明胃腑证不相背,即可反谓之和者,以丸缓留中,留而不去,此为内实也,以调胃承气汤去其留中之秽,以和其胃气主之。

此一节,言病气随经气而过于阳明也。

太阳病不解,若从胸胁而入,涉于阳明、少阳之分,此小柴胡汤之证也。今从背经而入于本腑名为热结膀胱,膀胱在少腹之间,经曰:膀胱者胞之室也。胞为血海,居膀胱之外,热结膀胱,薰蒸胞中之血。血,阴也,阴不胜阳,故其人如狂,若血自下,则热亦随血而下者自愈,若其邪在外,犹是桂枝证,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外解已,但见少腹急结者,无形之热邪结而为有形之蓄血。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方。

此一节,言太阳之邪循经而自入本腑也。

桃仁承气汤方

桃仁五十个(去皮尖)    大黄四两    桂枝二两    甘草二两(炙)    芒硝二两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四味,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先食言服药在未食之前也。

伤寒八日,当阳明主气之期,九日当少阳主气之期。下之,伤其阳明之气,而为胸满;逆其少阳之气,而为烦惊;以少阳三焦内合心主包络故也。小便不利,为少阳三焦决渎之官失其职也。谵语,为阳明胃气不和也。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少阳循身之侧,枢机不利故也,以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一节,言太阳之气因庸医误下,以致三阳同病,特立三阳并治之方,滋阳明之燥,助少阳之枢。而太阳不失其主开之职,其病仍从少阳之枢而外出矣。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

柴胡四两    龙骨一两半    生姜一两半    人参一两半    桂枝一两半    茯苓一两半    半夏二合半    大黄二两    牡蛎一两半    铅丹一两半    大枣六枚(擘)

上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纳大黄,切如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伤寒腹满,为太阴证,谵语为阳明证,其脉不宜浮紧矣。乃取之寸口,三部脉浮而紧,其名曰弦。弦为肝脉,此肝乘脾之病也。《内经》:诸腹胀大,皆属于热。又云:  肝气盛则多言。是腹满谵语,乃肝旺报发也。旺则侮其所胜,直犯脾土,名之曰纵,谓纵势而往无所顾虑也,宜刺期门二穴,以制其纵。

此一节合下节,论病在有形之脏面不在无形之气。在无形之气,则曰太阴、厥阴;在有形之脏,则曰脾、曰肝、曰肺也。

伤寒发热,病在表也。太阳主表,而肺亦主表。啬啬恶寒,皮毛虚也。太阳主皮毛,而肺亦主皮毛。金受火克,故大渴欲饮水,饮水过多,肺气不能通调水道,故其腹必满。若得自汗出,则发热恶寒之证便有出路。小便利,则腹满之证便有去路。此肺气有权,得以行其治节,则其病欲解。而不然者,发热恶寒如此,腹满又如此,此肝木乘肺金之虚而侮其所不胜也,名之曰横,谓横肆妄行,无复忌惮也。亦刺期门二穴,以平其横。

按:期门二穴,在乳下第二肋端,去乳头约四寸,肝募也,厥阴阴维之会,刺入四分。此穴刺法,能佐柴胡汤所不及。

《活人》云:穴在乳直下肋骨近腹处是也,则是第二肋,当从下数起,恰在软肋之两端。是穴刺法,肥人一寸,瘦人半寸,不肥不瘦中取之。但下针令病人吸五吸,停针良久,徐徐出针,此平泻法也。

太阳病二日,正当阳明主气之期,以太阳之病而得阳明之气,阳板似阴,故扰动不安而反躁,医者误认为阴躁,而反以火熨其背,背为阳,阳得火热,而大汗出,汗乃胃中水穀之津,火热入胃,则胃中之水津竭,遂下伤水阴之气而躁,上动君火之气而烦,中亡胃中之津,必发谵语。

十馀日,又值少阴主气之期,得少阴水阴之气以济之,则阴气复而阳热除。先见振栗之象,旋而大便自下利者,此为阳明得少阴之气,阴阳和而欲解也。且夫阴阳之气,元妙难言也。而以一身之部位论,则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若阳在上,而不得下交于阴,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阴在下,而不得上交于阳,故欲失溲,足下恶风,然上下所以不交者,责在胃实以隔之。前此止是胃中竭,后此则为大便硬。硬者必以法通之,不得拘于大便硬,小便当数而反不数及不多,印板套语,为津液当还胃中,而不必遽通也。通之之后,得大便已,则燥结去,火邪泄。于是阴气旋转而上升,其头卓然而痛;阳气不明而下济,其人足心必热,此穀气下流故也。

此章凡十一节,皆言火攻之误,以明太阳为诸阳主气,阳为火,不可以火攻之也。即不用火,而羌、独、荆、防、姜、附、桂、茱之类皆是也。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更被火热,逼其血气从外流溢,失其行阴阳之常度。风为阳,火亦为阳,两阳交相熏灼,其身发黄。设阳邪盛于阳位,则犹可乘其热之欲衄,使之人衄而解。至于阳邪盛,乘阴分之虚而深入之,津液于涸,则小便难。而阴气、阳气之流溢者,至此俱觉虚竭,细察其周身全体则无汗而枯燥,但头汗为火热上攻而出,其津液不能周遍,则剂颈而还,邪热内鬱,则腹满微喘,邪热上薰,而口乾咽烂。其初阳明燥结,或止见不大便,稍久则神乱而谵语,甚者气逆而至哕,其病更深矣。四肢者,诸阳之本,邪热亢盛,则手足躁扰,捻衣摸床,俱为真阴立亡之象,恐非药力所能胜者。必察其小便尚利者,为一线之真阴亡而未亡,其人犹为可治。

此一节言炎攻之危证也。汪苓友云:诸家注皆言小便自利。夫上文既言小便难,岂有病剧而反有自利之理?必须用药以探之,其人小便利犹为可治之证;如其不利,治亦罔效矣。此说亦通。按:探法,猪苓汤可用,或茵陈蒿汤亦妙。

伤寒脉浮,为太阳之病,当以麻黄汤化膀胱津液,出诸皮毛为汗则愈,太阳与君火相合而主神,心为阳中之太阳,医以火近劫之,遂致亡其上焦君火之阳,神气浮越必惊狂,起卧不安者,以桂枝去芍药,再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

前条中风火劫其汗,证见亡阴,故小便利为可治。此条伤寒火劫其汗,证见亡阳,难俟阳之自复,故以此汤从手厥阴以复之。凡亡阴中之阳,必用附子以救之;此亡阳中之阳,因火迫劫,又非附子之所宜。

此一节为火逆出其方也。当知手厥阴证之专方,非火逆通用之方也。但汪苓友疑亡阳证恐不能胜蜀漆之暴悍,柯韵伯疑当时另有蜀漆,非常山苗也。愚每以茯苓代之,热盛者以白薇代之。

桂枝汤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龙骨四两    牡蛎五两(熬)    大枣十二枚(擘)  蜀漆四两,洗去腥

上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原来为末水煮,必有其故。

病形初作时,绝似伤寒,见恶寒、体痛、无汗等症,其脉似当弦紧。今诊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阴不足,阳气陷于阴分,伤其津液,其人口必渴。若补火攻者,津液愈亡,致胃中燥热,必发谵语。然脉弱者,虽不可汗,而见症既有发热,再审其脉弱中见浮,不妨服桂枝汤,啜热稀粥,从养阴法以解之,当汗出愈。

此一节,言脉弱者亦不可以火攻也。

按:仲景不出方,程郊倩拟用大青龙汤,未免太过。余注拟用桂枝汤,然于“必渴”二字亦扣不着。今拟小柴胡汤去半夏加瓜萎根,仍与桂枝汤合半用,温服覆取微汗较妥。

太阳病,法在发汗。然太阳之汗从下焦血液而生,若以火熏之,则血液伤而不得汗,下焦血液生之于肾,肾伤其人必躁。如经气已周,七日之数复到于太阳之经而不汗解,其火邪下攻则必清血,《内经》云:阴络伤则便血。此因火所致,名为火邪。一本清作圊。

此一节,言火邪之逆于下也。

脉浮热甚,阳气实也,不宜灸而反灸之,此为病证之实。反以陷下法灸之,是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上攻于咽而咽燥,内动其血而唾血。盖火气通于心,经云:手少阴之脉,上膈、夹咽是也。火气循经上出于阳络,经云:阳络伤则血外溢是也。

此一节,言邪火之逆于上也。愚按:大黄泻心汤可用,或加黄芩,即《金匮》之正法。

微为虚之脉,数为热之脉,虚热盛则真阴虚,慎不可灸。若误灸之,因致火盛,为邪上攻,则为烦逆。且阴本虚也,更追以火,使虚者愈虚;热本实也,更逐以火,使实者愈实。阴主营血,而行于脉中,当追逐之馀,无有可聚之势,以致血散脉中,彼艾火之气虽微,而内攻实为有力,焦骨伤筋,大为可畏,所以然者,筋骨藉血以濡养之。今血被之而散于脉中,血一散则难复也。终身为残废之人,谁职其咎耶?

此一节,言火邪之逆中也。虚热之人,以火攻散其脉中之血,则难复也。愚按:速用芍药甘草汤,可救十中之一二。

脉浮病在表,宜以汗解。用火灸之,伤其阴血,不能作汗,邪无从出,反因火势而加盛。火性上炎,  阳气俱火而上腾,不复下行,故病从采以下必重而痹。《内经》云:真气不周命曰痹,此因火而累气,故不名气痹而名火逆也。然未灸之先,岂无自汗而解者?须知欲自解者,必待其自汗。《内经》云:在心为汗。心之血液欲化为汗,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诊其脉浮,主外出之机先见,故知汗出而解也。

此一节,言误炙后之病形,并及未灸前自愈之脉证也。

汗为心液,烧针令其汗,则心液虚矣。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心虚于内,寒薄于外,而心火之色现也,少阴上火而下水,火衰而水乘之,故必发奔豚,其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助其心火,并散其寒,再与桂枝加桂汤,其方即于原方更加桂二两,温少阴之水脏,而止其虚奔。

此一节,言外寒束其内火,用火鬱发之之义也。汪苓友云:此太阳病未发热之时,误用烧针开发腠理,以引寒气入脏,故用此法。若内有鬱热,必见烦躁等证,又不在此例矣。

桂枝加桂汤方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牡桂二两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按:桂即桂枝也。本方共五两,已经照数加入二两矣。今坊刻各本有加牡桂二两,相传已久,姑录存参。

火逆之证,颇类胃家病象。医者误认为里实证而下之,下之不愈,因复烧针,是下既夺其里阴,烧针复逼其虚阳,阴阳两相乖离而烦躁者,以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此一节,为水逆烦躁者立交通心肾之方也。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

桂枝一两    甘草二两(炙)    龙骨二两    牡蛎二两(熬)

上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为末水煮,即此是法。

太阳伤寒者,若在经脉,当用针刺;若在表在肌,则宜发汗宜解肌,不宜针刺矣。若加温针,伤其经脉,则经脉之神气外浮,故必惊也。即《内经》所谓起居如惊,神气乃浮是也。

张令韶云:自此以上十一节,曆言火攻之害。今人于伤寒病动辄便灸,草菅人命,可胜悼哉!

受业薛步云按:火劫发汗,今人少用此法,而荆、防、羌、独、姜、桂、芎、芷、苍、橘之类,服后温覆逼汗,皆犯火劫之禁。读仲景书,宜活看,不可死板。

专题:伤寒论浅注
来源:《伤寒论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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