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本自寒下,医复下之,寒格更逆吐,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此条订正 。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 干姜 黄连 黄芩 人参 各三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伤寒本自寒下,此厥阴证之寒湿下利,同于太阴、少阴之证也,于法当温。乃医以为协热利,循《内经》通因通用之例,而更以承气汤下之,于是肠胃虚寒,阻格膈上之阳气。夫胃气寒者,多病吐逆。伏寒在内,格阳于上,谓之寒格。...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此一节见寒湿下利之证,同于太阴、少阴者也。厥阴病,厥不过五日,则当四五日间,正寒尽阳回之候。若寒湿趋于足太阴部分而见腹中痛,此时不遽下利,或将水寒血败而见下脓血之桃花汤证。设或腹中否塞之气,忽然冲动,漉漉有声,直下而痛及少腹,必将转为寒湿自利之四逆汤证。试观病悬饮内痛者,服十枣汤后,始而痛在中脘,继而痛及腹部,迨后痛至少腹,乃不逾时而大下之矣。...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冷,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吐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麻黄升麻汤方 麻黄 二两半 升麻 一两一分 当归 一两一分 知母 黄芩 芍药 葳蕤 各十八铢 石膏 白术 干姜 桂枝 茯苓 甘草 天门冬 去心。各六铢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顷,令尽,汗出愈。...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桂枝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此条订正 。 凡水气在膈上者,宜散之,此即《金匮》水在腰以上当发其汗之义也。厥阴证,厥而心下悸,此时水在膈间,阻塞中脘,阳气不得外达四肢。水气在上焦者,不当参用下焦药。故《太阳篇》心下有水气已成留饮者,则为小青龙汤证,此即“散之”之义也。其有发汗过多,阳气上盛,吸水气上冲而心下悸者,则为桂枝甘草汤证。...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病人手足厥冷,阳气不达于四肢,此正无可疑者。然阳气何以不达?此不可以不辨也。夫阳气之不达,大致阻于水湿,但有水分过多,充溢内脏,阳气消亡而手足厥冷者,亦有水分不多,湿痰阻于上膈,阳气内伏而手足厥冷者。阳气消亡,则独存不化气之寒水,故其脉沉弦,或微细;阳气内伏者,阳气与湿痰相持不下,故其脉乍紧。...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泄于肌表,则胸中淋巴干发泄太甚,而膈上当病干燥。若大下利,则十二指肠以下淋巴微管乳糜,亦当以宣泄太过而病干燥。若其人血热尚存,当必以水液既尽而一身手足皆热,而反见厥冷者,则不惟内脏及大络之血,一时并见虚寒,而胆胃之中,绝无阳气足以外达,是其一身手足、肌肉,但有死阴而无生阳,危在旦夕矣。...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出而热不去,病情似转阳明,然何以内拘急而四肢疼?此不可不辨也。凡筋脉拘急之痉证,则四肢及项背拘急,但拘急在表面不在内。盖人之内脏,遇温则舒,遇寒则缩,故常有病痰饮而腰腹部分如带紧缚者,此即拘急之明证也。“疼”与“痛”微有不同,“疼”即欲名“酸痛”,湿流关节之病,往往有之。...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352) 当归四逆汤方 当归 桂枝 芍药 细辛 各三两 大枣 二十五枚 甘草 通草 各二两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 即前方加生姜半斤,吴茱萸二升。 上以水六升,清酒六升,煮取五升,温分五服。 若其人内有久寒,心下水气,不免渗入于胃,胃底胆汁不能相容,又必抗拒而见呕逆。...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351)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352) 当归四逆汤方 当归 桂枝 芍药 细辛 各三两 大枣 二十五枚 甘草 通草 各二两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 即前方加生姜半斤,吴茱萸二升。 上以水六升,清酒六升,煮取五升,温分五服。 脾主四肢,亦主肌肉;心主血,亦主脉。...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脉滑属阳明,《金匮•腹满寒疝宿食篇》云,脉数而滑者,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气汤。《呕吐哕下利篇》云,下利脉迟而滑者,实也,利未欲止,急下之,宜大承气汤。下利反滑者,当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汤。此可证脉滑之属阳明矣。厥阴证之脉滑而厥,胃底胆汁合胃中燥火生热,异于宿食不化,而手足之厥,实为阳盛格阴。故宜阳明证之白虎汤以清里热,但使中阳外达四肢,而厥逆自和矣。
伤寒脉促,手足,厥者,可灸之。 伤寒厥阴证,最忌血热消亡,“脉促”与《太阳篇》之“脉紧”同,在脏之血热与寒湿相抗,脉因见促。血热为寒湿阻遏,不能外达四肢,手足因厥。故必灸厥阴之穴以助阳气,但令血热战胜,阳气外达,而手足自温矣。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厥阴之证,以先厥后发热者为顺,为其阴寒去而真阳复也。若外有表热,依然四肢逆冷,则表热已属虚阳。若已经一候而厥不还,更加之以下利,则寒湿太甚,将恐下利不止,不免虚阳上脱,此其所以难治也。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伤寒五六日,正厥阴证寒尽阳回之候,所谓厥终不过五日也。结胸乃胸膈不宽舒之谓,非如太阳之证,有误下成结胸之一证也。所谓不结胸者,盖胸中淋巴干,中医谓之上焦,寒尽阳回,其中水液,当随阳外散,故上膈无痞闷之变。水湿不流入回肠,无下利腹胀之变,故腹濡。惟血分不充,动脉管中,不能不十分流动,故脉虚。...
伤寒六七日,下利,便发热,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此条订正 。 厥阴一证,虽曰阳回则生,而阳气暴出者,亦在必死之例。六七日下利,在后节本系不治之证,盖本节“不利”之“不”为“下”字之误,“而利”两字,实为衍文。当云“六七日下利,便发热,其人汗出不止者,死”。以六七日之厥,七日后忽然下利,正在下利,便见发热汗出不止之阳脱证,故云必死。如此则“便”字方有着落,谓其与下利一时并见也。...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此亦先见发热,后见厥利之恶候也。此证如火着杯中汾酒,上火而下水,遇风即灭,虽标阳暂存,不能持久。又如灯盏之中膏油垂尽,火离其根,熛焰反出于烟气之末,盖阴阳离决之象也。窃意此证虽云必死,急用理中加生附,以收外散之阳,加赤石脂、禹余粮,以固下脱之阴,倘能十活一二,或亦仁人之用心也。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厥阴证,以先厥逆后发热下利者为顺,以发热下利而并见厥逆者为逆。厥逆为水盛血寒,中阳不达于四肢,阴尽阳回乃见发热。虽下利未止,一见阳回发热,后必自愈。若发热下利,一时并见厥逆,固已阴寒内据,而孤阳不归其根。设其人暂得安静,夜中卧寐尚有酣适之时,元气犹未散也。至于躁不得卧,则阴极似阳,柔和之气尽矣。《少阴篇》云: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厥阴为病,常例厥不过五日。至过一候之期,而脉微,手足厥冷,血分热度之弱,已不可支。然使里阳伏而不出,尚有回阳之望。若夫心烦冤而不舒,手足躁动而不息,则为阴血寒于里,而微阳脱于外。法当灸足厥阴穴,若大敦、太冲、膝关、五里等,引上出之浮阳,使之下行,则其厥当还。若其不还,则如夕阳欲没,草际微曛,香炭成灰,炉余星火,虽曰一息尚存,固已不可久恃矣。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342) 注解见第341条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341)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342) 厥阴之名义,原以阴寒过甚手足逆冷为标准,为其水寒血败,胆胃之阳热,有时而不继也。病愈之期,当以寒尽阳回为验。是故厥少热多,则为将愈;寒多热少,则为病进。...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此承上节“胸胁烦满”言之。凡见厥者,中阳不能外达,胸中必见抑郁。若病者自言胸中舒泰如常,则手足之冷不起于脾胃虚寒可知。但手足之厥冷,究属何因?此正不可以无辨。厥逆之原有二,不在中脘,即在下焦。但验其少腹满痛拒按,即可决为冷结膀胱关元, 关元在脐下一寸 。而为寒伤血海。...